汪毅夫:大比之年“鬥鬧熱” | |
http://www.CRNTT.com 2020-01-13 00:01:55 |
鄉試由各鄉試單位舉辦。清人徐珂《清稗類鈔》記:“本朝之有鄉試,始於順治乙酉”,并記當時確定的鄉試單位有順天、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河南、山東、廣東、四川、山西、陝西、廣西、雲南 、貴州凡15個。其後江南分為江蘇、安徽 ,湖廣析為湖北、湖南,陝西析出甘肅,成為清代的“內地18省”。由於台灣建省後未單獨舉辦其省試,台灣建省後也如建省前一樣,台灣秀才要考舉人,必須到福建省城福州參加福建鄉試。本來,各省考生出省考試是舉人考進士,目的地是京城;台灣的出省考生裡卻有秀才考舉人,目的地是福州。於是,有俗諺“福州城,假京(驚)”流行,謂福州城是假京城,喻人故做驚恐狀也。 清代初年確定的福建舉人錄取名額為105名,參加考試的人數卻是數十倍於此,規模是數千人;其中,台灣的參考人數則是台灣舉人保障名額的百餘倍,規模是數百人。1893年正月初六日,台灣道劉璈向閩浙總督何璟呈文,提及“查台屬文風日起,每年應鄉約者約800名” 。於今思之,每隔一、二年就有一個大比之年、或者連著有兩個大比之年;每到大比之年,就有近千名台灣秀才渡海來“鬥鬧熱”,就有成千上萬的福建、包括台灣考生參與考試,其場景何其鬧熱! 附帶言之,在閩南方言裡,“鬥鬧熱”是凑熱鬧、參與熱鬧的意思。台灣作家賴和有小說名《鬥鬧熱》。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