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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承認九二共識 難有出路

http://www.CRNTT.com   2011-04-19 00:12:23  


 
  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同意以各自口頭表述的方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並提出海協的口頭表述要點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協會還以附件的方式,將海基會的第八方案附在函中。

  11月17日下午台灣“陸委會”指定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代表“陸委會”、海基會召開記者招待會宣示立場:“對海協會11月16日來函,願以口頭聲明各自表達的方式表示歡迎,但我方認為雙方對此問題的立場原則早已各自表達過了,不需要再約定同一時間發表”。“我方基於保障民眾權益,在10月下旬授權海基會法律處處長許惠佑在香港與海協會商談時,對一個中國原則提出八個方案,對方也提出五個方案,海協會11月16日又提出第六個方案,事實上雙方已對一個中國原則各自有了清楚明確的表達”。

  11月30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建議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等問題繼續進行商談,同時應當開始就“汪辜會晤”進行嗟商。12月3日,海基會回函海協會稱“兩岸對一個中國之涵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已於11月3日發佈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我方此項立場及說明亦迭次闡明,香港地區、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之媒體,對於雙方立場及說明,先後已有充分報導。”

  至此,雙方就兩會協商過程中關於“一個中國原則”的表達終於有了共識,那就是雙方各自口頭表達雙方都沒有疑義的內容。大陸方面正式表達的內容是11月16日函中所確定的第六個方案,台灣方面不表疑義。台灣方面表達的是“國家統一綱領”、“國家統一委員會”8月1日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以及香港會談中提出的第八案。大陸方面對台灣方面在香港會談中提出的第八案沒有疑義,台灣方面也沒有否定。大陸方面把這樣的共識概括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方面則概括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審視兩會達成共識的過程,對比兩會達成共識的內容,可以看出,“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謀求國家統一”、在兩會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涵義等,是雙方表述中共有的內容。表明了兩會的共識雖然沒有共同的文件或共同的名詞來概括,但卻有了明確的共同認知和默契,達成的共識真實存在,形成的過程十分清楚,也因此才有了之後汪辜會談的順利舉行和兩會相關協定的成功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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