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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黃光國論“自我殖民”的台獨史觀 | |
http://www.CRNTT.com 2017-05-14 00:09:29 |
甲午戰爭結束,1895年6月7日,日軍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隨即揮軍南下,動用七萬大軍,“掃蕩”各地以“守土拒倭”作為號召的抗日義民軍。 1895年8月14日,日軍攻陷苗栗,那一天福澤諭吉在《時事新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可嚴重處分”的文章: “日本國版圖之內,不可存任何不順之民,或有人以為如此則島民將相率逃去,全島勢呈空虛,雖有土地將全無住民,而擔憂其後果。其實彼等之數至多不過三百萬,內地(指日本)苦於人口年年增殖,似台灣此種天然樂土,既歸我版圖,即使住民甚少,若講求陸續移住,不數年即不難充其數,我輩寧可待望島民自然逃去。茍不從我政之輩,一日亦不得存在於我版圖之內。苟有抵抗我兵者,叛民兇徒之類,不問兵民,全數誅戮,使成焦類,以全掃蕩之功。” 基於這樣的“指導原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以“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政策”鐵腕掃蕩各地抗日“土匪”。在抗日三猛科鐵虎、簡大獅、林少貓的最後一猛林少貓戰死那一天,總督府宣佈:“全島治安完全回復。”後藤新平自己承認:自1897至1902年六年間,被逮捕的“土匪”有8030人,其中有3473人依“法”處死;另外有4043人則是未經法律程式的“臨時處分”而遭到殺戮。根據東鄉實和佐藤四郎(1916)合著的《台灣殖民發達史》,自1898至1902年五年間,經“匪徒刑罰令”而處死刑者,有2998人,未經法律程式而被殺戮者,多達10950人。 自主客觀的史觀 對於殖民主而言,這樣大規模的殺戮事件只不過是其“殖民發達史”的一頁而已。如果殖民地人民持有“自我殖民”的心態,不敢提出抗議,殖民主絕對不會自動道歉。時至今日,日本貨幣萬圓券上的人物頭像仍然是福澤諭吉,紀念他在明治時期鼓吹“脫亞入歐”,學習歐美國家,對亞洲各“落後國家”採取“殖民帝國主義”的“啟蒙”之功。 台灣光復之初,固然發生過二二八事件;在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更發生過“清鄉”和白色恐怖;然而,前者本質上是“官民衝突”;後者則是國共內戰的延續。在國民黨“一黨獨大”時期,大陸來台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更和本地菁英一起爭取自由民主,不遺餘力。在台灣近代史上,我們能夠找到任何像福澤諭吉“苟有抵抗我兵者,叛民兇徒之類,不問兵民,全數誅戮,使成焦類,以全掃蕩之功”那樣的言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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