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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如何以法律工具遏制台灣政策法案 | |
http://www.CRNTT.com 2022-12-20 00:13:47 |
三、法案所帶來的挑戰 從《台灣政策法案》主要內容來看,相較於美國既有的對台政策,其所帶來的挑戰和衝擊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在對台政策方面,“一個中國政策”將被完全形式化,甚至不排除完全放棄的可能。就中美關係現狀而言,由於美國需要與中國展開全面競爭,美國國務院已將“一個中國政策”與《與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並列,“一個中國政策”被形式化。而從《台灣政策法案》角度看,“一個中國政策”完全未被提及,美國國會甚至連掩飾都沒有。當然,從美國國會涉台立法的既有實踐角度看,美國國會此時採取完全“放棄”“一個中國政策”的立場並不突兀:自《與台灣關係法》制定並生效以來,美國國會制定的生效涉台法案已高達112部,透過這些涉台法案可以看出,美國國會對台立場一直在調整,一直在通過不同方式為台灣“站台”“站位”,侵蝕著“一個中國政策”。 其次,在對台軍售方面,法案完全改變了《與台灣關係法》中有關對台軍售的“定位”。根據《與台灣關係法》第2(b)(5)條的規定,對台軍售的武器應限於防守武器。在相當長時間內,美國對台軍售的武器性能確實在遵循此種限制。但在過去幾年中,美國國會通過的對台軍售法案開始有了變化,進攻性武器或兼具進攻與防守的武器開始被納入軍售範圍。《台灣政策法案》完成了對台軍售定位在法律上徹底“轉型”的最後一步:美國國會徹底放棄了“遮羞布”,將對台軍售武器性能由《與台灣關係法》中的“防禦性武器”修改為“能夠防止中國人民解放軍侵略的武器”,不再限制軍售的武器性能。 再次,在台灣國際空間事項上,法案也有新規定。從美國國會過去幾年所通過的有關支持台灣的國際空間的決議角度看,主要聚焦於支持台灣以適當身份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這一較為單一的議題。但從今年開始,其立場有了變化:一方面,在支持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方面,美國國會不再採取決議的形式,而是經總統最終簽署的生效法案形式,另一方面,其開始攻擊聯大1971年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從支持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擴大到了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台灣政策法案》繼續沿襲了此種變化:對台灣國際空間的支持不再局限於某一特定國際組織;通過兩種方式來支持台灣擴大其國際空間,即支持其加入某一國際組織或支持其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的活動。在這方面,法案特別凸顯了支持台灣參與泛美開發銀行的內容。相關規定一方面從示例的角度凸顯了前述“支持”的含義,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台灣的棋子地位和單純地被作為謀利工具的可悲,原因很簡單:儘管支持台灣“參與”泛美開發銀行,其卻無法獲得貸款資格。 最後,在美台交流方面,法案會促進《台灣旅行法案》的實施,擴大美台官方交流的層次和範圍。這同樣值得高度重視。一攬子修正案中則增強了這一條的內容,要求國務卿就《台灣旅行法案》的實施對美國的區域利益的正向影響作出討論並報告。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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