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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頁報告揭開雷曼破產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0-03-18 09:14:55  


 
安然“幽靈”再現? 

  雷曼的外部審計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日子並不好過。安永剛於2009年支付“巨額賠款”從雅佳的案子中抽身,現在又有可能陷入雷曼的泥潭。

  沃盧卡斯稱:“無論是在對舉報人指控雷曼使用回購105的調查中,還是在雷曼財務報表的審計與審查方面,都有理由認為安永未能達到專業標準。”

  調查報告指出,安永的審計師“沒有對未披露的500億美元臨時性表外交易採取任何行動提出質疑或異議

  問題之一出在一個“告密者”馬修•李(Matthew Lee)身上。

  2008年二季度末,馬修對總額高達500億美元的回購105操作產生懷疑,調查顯示,他曾經向安永合夥人William Schlich和Hillary Hansen報告過,但安永在隨後與雷曼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人的多次會議中,從未提及這一問題。

  對此,安永的回應則是:“雷曼的破產發生於2008年9月,是金融市場中一系列不可預見的不利因素所致。安永對雷曼的最後一次審計是截至2007年11月30日的2007財年。安永的審計意見指出,雷曼的2007財年的財務報表公允且任合通用會計準則GAAP。”

  吳毓武認為:“只要律師事務所出了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就沒有責任;但對於這樣大額的交易,審計師有義務察看管理層做此交易的目的,如果發現有疑問,就有必要提醒投資者。”

  上述投行人士則表示,現在還不能確定安永是否會陷入麻煩,因為雖然雷曼使用回購105遠比其同行激進,但也還沒有正式的控訴說雷曼違反規定。

  問題的另一關鍵在於,雷曼的回購105交易是否需要披露。

  吳毓武表示,他查遍美國會計準則、審計準則或相關法律中的披露要求,都沒有有關回購披露的具體規定。

  他續指“有趣的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似乎於2007年中也體會到了麻煩”。2007年6月,FASB曾就修改回購融資協議的核算方法進行過公眾咨詢。到2008年2月,FASB發布了FAS 140-3對轉讓金融資產和回購金融資產交易的會計處理進行規定,並於2008年11月15日開始實施。“但還是沒有解決問題,也沒有新的有關披露方面的要求。”吳毓武表示。

  另外,報告還指,競爭對手摩根大通、花旗集團等採取的措施,以及最後幾日公司流動性的不足,可能加快了雷曼的崩潰。(作者:劉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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