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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何以給律師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12-08-29 11:02:16  


 
  但再深究一下,律師“鬧庭”現象的頻繁出現,究竟是因為律師自身的職業素養不夠,還是因為司法過程本身出現了一些令律師們無法忍受的問題?在刑事審判過程中,法官本應居中裁判,控辯雙方依法對抗,但實際情況是,在許多案件裡法院幾乎成了公訴方的“橡皮圖章”,往往由於一些法律之外的因素而違背訴訟程序乃至枉法裁判,因此才出現了個別案件中律師與法官之間的劍拔弩張。最高法院對司法系統內部存在的種種怪現狀束手無策,卻借著《刑事訴訟法》修改之機忙著給不歸自己管的律師立法,“嚴於律人,寬以待己”,有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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