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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應遵循五大原則

http://www.CRNTT.com   2014-08-12 08:45:50  


混合所有制的發展最為基礎的原則是不同所有制主體的相互交叉與融合。
  中評社北京8月12日訊/中國經濟經歷30多年高速增長後,由於外部環境變化、要素結構變遷和生產效率降低等因素,進入一個經濟增長中樞下移過程。在這個具有歷史性的大轉型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歷史潮流。國資委的試點改革方案以及部分企業的快速“混合”掀起了改革浪潮,但同時亦引發了產權等諸多問題的討論。

  堅持分權法的改革進程

  中國證券報發表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鄭聯盛文章表示,在上世紀90年代末的國有企業改革中,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本質上是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強調的是出資主體的多元性即資本出資主體,而股份制強調的是資本組織形式,混合所有制可以組織成為股份制公司及其他形式的企業。上世紀90年代的國有企業改革更多是以股份制改革為主,但本質上也包括引入其他所有制經濟成分,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個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過程。

  彼時國有企業改革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快。股份制改革涉及多方的利益主體,本應該是一個利益博弈的複雜過程,但是,當時國有企業改革以迅猛之勢加以推進。比如江蘇南京在2000年底宣布其後一年左右將出售80%的國有中小企業股權;吉林省在2005年一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816戶國有工業企業的改制任務。

  當時國有企業改革迅速完成,為中國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在這個過程中留下的問題亦令人反思:一是政府主導性強,使得部分國有企業改革成為動員式改革,但最後發現改革的根本目標並沒有實現,不得不進行二次改制、三次改制;二是改革程序缺乏公正性、公平性和公開性。國有企業作為全民所有制的重要體現,部分改制過程中並沒有經過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改制程序,使得改制的結果缺乏公平性;三是出現一定程度的國有資產賤賣和尋租問題。由於改制速度快,部分企業沒有來得及進行合理的資產價格評估和定價,被“一賣了之”,國有資產流失成為一個顯性問題;四是出現了一定的社會問題。1995-2003年,國有單位職工減少近40%,國有製造業職工減少74%,失業問題凸顯;五是國有企業改制出現反覆現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國進民退”現象和國有資本利益邊界擴大化。

  縱觀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歷程,國有資本改革堅定地遵循了分權法的基本原則。分權法是將一家實行股份制改革的國有企業的股權在國家股東和私人股東之間進行分配,國家股東仍然可以代表國家對企業進行有效影響,在股份制改革中實際上是國家股東和私人股東之間的內部分權。與分權法相對的是外部控制法,外部控制法是將一家實行股份制改革的國有企業的股權全部轉變為私人股權,政府對這家企業的控制只能從外部實現,而不能再以股東的身份對企業實行內部控制。

  本輪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之所以被認為是新型發展模式的重要基礎,在於其對企業產權結構以及經濟所有制結構的潛在影響,而這個影響則主要體現“三個允許”:一是允許更多地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二是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三是允許企業員工持股。混合所有制發展強調了非公有資本的重要性甚至是個人的資本權利,但本質上不是私有化。“三個允許”擴大了非國有資本的權利範疇,仍保持了國有資本及其潛在的影響力甚至控制力。混合所有制本質上仍然是一個分權法原則的改革進程,而不是俄羅斯國有企業改革的外部控制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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