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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金融監管改革任重道遠

http://www.CRNTT.com   2009-06-23 10:22:46  


 
  第二,隨中、俄、印、巴“金磚四國”等新興經濟體崛起,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的格局正發生深刻的變化,國際結算“去美元化”已成趨勢。近年來,金磚四國間和對歐盟及東南亞的貿易額不斷擴大,新興經濟體謀求本幣結算和參與更多的國際事務的願望日益高漲,並希望增加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中的話語權。全球資產儲備和貿易結算也將由單一的美元計價,逐步轉向多元的幣種掛鉤,美元正失去往日硬通貨的獨特魅力。加之美國近年為求自救泡沫經濟,不斷超發美元,透支全球資產和貿易盈餘,及近期的全面量化寬鬆貨幣政策,使美元長期弱勢成為定局,全球貿易的美元單一結算,最終將被多元化的結算機制代替,華爾街金融體系將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衝擊。因此,奧巴馬要振興美國經濟,確保美元強勢地位,就必須深刻檢討美國的金融弊端,大刀闊斧地改革重建華爾街金融體系。 

  第三,奧巴馬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的核心主要有以下幾大方面。一是立足於現代金融的監管架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的重整,最大限度擴充美聯儲的監管權力,並增強與財政部的協同監管效率,以嚴防和杜絕美國金融安全和系統性風險的危機。 

  二是加強聯邦政府各金融監管架構的配置和業務功能調整,以增強透明度和監管職能效率。如廢除原隸屬於財政部的儲蓄機構管理局(OTS),及其與金融機構一致性的寬鬆監管規條,有關職能納入國家銀行監管局,並統一管理金融業。同時,增設消費者金融保障局,統籌管理原由聯儲局和其他監管機構負責的抵押按揭等金融產品,形成分級監管責任制度。 

             加強對金融業的運作監管 

  三是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的微觀監督機制,設置防火牆,以確保其運行的穩定和投資者的安全。如提升金融機構資本緩衝的要求;資產抵押證券發行商有新的匯報條例;證券化產品發起人、保薦人和經紀須最少預留5%的風險,債務發起人不能轉嫁風險等,以收緊對CDO或CDS等槓桿產品的控制。 

  四是進一步擴大對金融產品的監管範圍,以充分確保投資者的安全和利益。如監管機構不僅要監管場內金融產品,場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也必須納入監管視線。加強證券及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管協調,以堵塞監管條例漏洞和惡意投機的風險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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