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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一般的省級財政預算

http://www.CRNTT.com   2010-03-17 09:39:35  


 
  要做到真正審議預算,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學習預算編制的知識,但從長遠看,人大代表在產生的時候就要把關,必須讓那些懂得財政和經濟知識的人當選為人大代表。然後,由他們來組成人大的預算委員會,對預算的編制和執行進行專業審核。

  與此同時,預算的編制與執行要儘早“分家”。各級財政部門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和掣肘,對預算的透明性和公開性缺少主觀能動性。反觀國外,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二者是“分家”的。比如說美國的預算是由總統辦公室預算委員會編制,完成後再提交美國國會預算委員會審批,經國會批准後的政府預算,交由財政部執行。如此一來,預算和執行分離,如果預算猶如“天書密碼”,不僅國會不會批准,而且執行者也會斷然拒絕。

  最後,對“看不懂”的財政預算有否決的權利。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人大有權拒絕批准地方政府送交的不合格預算,這表明人大代表對看不懂弄不清的預算報告,不予批准,換句話講,就是“否決”,但在實踐中還未開過先例。相反,看不懂就否決的實例在國外並不少見。比如,2005年5月29日,法國就是否批准《歐盟憲法條約》舉行全民公決,“說不派”最後以54.87%勝出。據報道,“說不派”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歐盟憲法條約》不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樣簡單易懂,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太陌生。(作者: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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