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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房地產利益集團的組成和能量

http://www.CRNTT.com   2010-05-22 12:15:11  


 
  中國共產黨和新中國政府在發展壯大的歷程中不止一次發起反對“本位主義”的鬥爭,目的就是防範、遏制上述組織“碎片化”趨勢。由於種種原因,政府部門的“碎片化”趨勢還是有了長足的發展。今天,儘管還未曾達到軍隊“養寇自重”的程度,但在“本位主義”動機驅使下,主管部門及其領導損害政府和社會整體利益的主張與行動已經屢見不鮮,某些主張甚至已經突破了一個社會賴以運行的底線。如原工商聯高官前幾年提出要對私營企業主犯罪另外立法、另設立機構從輕處理,後來的“法不上高管”之類主張和實踐與之一脈相承,本質上無異於在五千年來從未建立過種姓制度的中國引進種姓制度,將私營企業主、公司高管等等定為婆羅門和刹帝利,把其餘億萬平民打入首陀羅、乃至賤民行列。兩千多年前的商鞅敢於依法處罰太子的師傅,王莽在已經位極人臣之時能因親生兒子殺害奴婢而令其自殺,相比之下,這些一度甚囂塵上的主張儘管披上了種種外衣,但本質上不過是中國人權、法律的歷史性巨大倒退,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可恥記錄。

  在這種背景下,即使沒有一般意義上的黑金交易動機,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一些主管官員也成為房地產利益集團的核心力量。由於房地產業存在巨大的暴利,不肖業者有能力也有動機通過向公職人員提供非法的個人所得來制定有利於自身的法律、政策和規章,不肖官員有動機利用自己的權力高價而沽,房地產業的“管制俘虜”現象因而分外嚴重,從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到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因陷入房地產尋租而跌落的官員不一而足,進一步加劇了這個領域的組織“碎片化”趨勢。

二、協會組織和輿論工具滑入誤區之虞

  中國房地產業行業協會組織發育數年前便已相當成型,萬通集團董事局主席馮侖在中國房地產業界有“思想家”之稱,按照他在2003年8月16日(第30期)《證券市場周刊》上的陳述,房地產行業最主要的利益群體(他本人也稱之為“團體性聲音”)至少有3個:主要由國營城建系統和中房系統組成的房地產協會,屬於建設部系統,更多的是代表政府和國營企業的利益;全國工商聯下屬房地產商會,其成員多為民營中小房地產企業(包括建材等相關行業的一些民營企業);代表各大城市擁有領導地位的民營房地產企業的“中城房網”,他稱之為“大公司俱樂部”或“好公司俱樂部”。[1]隨著行業和社會發展,上述房地產行業協會組織格局還會發生進一步的演化。按照我國對行業協會組織的定位,其職能包括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以及推進行業自律;但由於活動費用來源等原因,實踐中行業協會組織往往把精力集中於維護成員權益而漠視行業自律。等而下之者,由於不肖成員因攫取非分利益而有更大的財力向協會組織提供資助,有的協會組織甚至可能不但不推進行業自律,反而把精力集中於維護、增進部分成員的非分利益,犧牲守法成員的權益;而某些危險的信號已經表明,假如沒有力度足夠的約束,中國某些房地產協會組織未嘗沒有可能滑向這個方向。

   在中國媒體市場化大潮中,挾有暴利的房地產業成為媒體爭奪的重要廣告客戶和目標讀者、贊助者,主要財經媒體普遍開辦了房地產專版(專刊)作為收入增長點,部分媒體和媒體從業人員捲入這個利益集團,不分青紅皂白地為之搖旗呐喊,一些專家學者也加入了他們的隊伍。部分專家學者、媒體從業者低價獲取房產,或參與房地產投機,推動他們的言論立場更加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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