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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勞教案”讓人發指

http://www.CRNTT.com   2011-08-22 10:45:28  


被勞教的三人在法院門口手持一元錢抗議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訊/2009年6月,3名江蘇常州市民到北京反映問題,在乘坐公交時,司機以“車上有上訪人員”為由報警。一年後,常州警方“突然想起”幾位市民在北京“沒有買1元錢車票”,便將其拘留勞教1年。如今這幾位當初的上訪者勞教結束,開始走向了漫漫的申訴道路。 [詳見鏈接]

  這並不是小說中的離奇故事,這也讓很多人不禁想問問,此案背後的勞動教養制度是何方神聖。騰訊評論今日話題登載文章《“一元勞教案”讓人發指》: 

什麼是勞動教養? 
 
  起初,勞動教養提供了就業機會

  勞動教養制度於1955年引進自蘇聯,在肅反運動開展得如火如荼的時候,該制度的出現其實是出於一片“好心”。那個時候,被整肅的反革命分子有些被槍斃了,有些被判刑了,還有些不夠判刑但被國家拋棄了。勞動教養主要是為了解決第三種人的安頓、生活問題,這些人因歷史原因,在社會上很難找到接納自己的容身之所。

  “雖不判刑,雖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應集中起來,替國家做工,由國家發給一定的工資。”這是黨中央提出的第一個關於勞教的指示。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於1957年8月1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從此,勞動教養機構陸續在全國各地建立,勞動教養制度在我國誕生。
 
  後來,勞動教養變為一種強制教育改造措施和治安行政處罰措施

  在勞動教養制度建立之初,是對被勞動教養者安置就業的一種方法。至80年代初,勞動教養被確定為“是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其主旨也被進一步明確“在嚴格管理下,通過深入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文化技術教育和勞動鍛煉,把他們改造成為遵紀守法,尊重公德,熱愛祖國,熱愛勞動,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生產技能的建設社會主義的有用之材。”

  與以前相比,主要發生了兩個變化:一是不再把勞動教養作為對被勞動教養人安置就業的一種辦法;二是將勞動教養明確規定為一種“行政措施”和一種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

  90年代初,司法部又具體規定對勞動教養人員要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實行強制性的教育改造。此後,國務院又認定:“勞動教養所是國家治安行政處罰的執行機關”。這實際上既重申了勞動教養是一種教育改造措施,又首次確認了勞動教養也是一種治安行政處罰措施。現在,全國共有勞教場所310多個,幹警職工10萬多人,收容勞教人員31萬多人。(2005年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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