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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改變政治規則 用國際公約壓制基本法

http://www.CRNTT.com   2013-05-06 09:40:01  


資深評論員周八駿
  中評社北京5月6日訊/香港資深評論員周八駿日前撰文《反對派改變政治規則 用國際公約壓制基本法》表示,李柱銘、陳方安生公然歪曲《基本法》及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基本法》並列的言行表明,反對派正在偏離《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他們與愛國愛港陣營的鬥爭另外制定“遊戲規則”,欲打一場不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政改規定之法理出牌的惡仗。詳論如下:

  2013年4月13日,李柱銘在出席人權新聞獎頒獎禮致辭時稱:“如果港人不可自由選出特首,仲點可話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0天後,4月24日,陳方安生宣布成立“香港2020”時強調,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的最終方案,必須符合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基本法》的普及平等原則。

  用國際公約壓制基本法

  兩位香港“反對派”的領袖人物,前者是公然歪曲《基本法》,後者則公然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基本法》並列,他(她)們言行表明,反對派正在偏離《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他們與愛國愛港陣營的鬥爭另外制定“遊戲規則”。

  眾所周知,《基本法》早已明確規定,即使行政長官由香港本地普選產生,仍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準確地說,香港本地普選產生的是行政長官候任人或當選人,這一身份在法律上和政治上都與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候任人或當選人毫無二致。李柱銘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歪曲為香港本地普選產生行政長官而毋須中央任命,是對《基本法》的閹割,是赤裸裸地鼓吹香港變相獨立,完全暴露了當年倫敦在香港匆匆推行代議政制改革的“還政於民”宗旨。

  表面看,陳方安生的觀點沒有李柱銘那般猖狂,她是將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基本法》相提並論,似乎仍然尊重《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稍做分析就明白,陳方安生是把《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位貶低了。眾所周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只有一部憲制性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制定的。任何國際法律或條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都不能凌駕於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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