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周其仁:改革的力量不會停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09:34:24  


 
  再有,我觀察到生活中法律以外的現象越來越豐富,法律禁止的事生活中卻到處都有,比如,有“黑車”,有小產權房,有“黑戶”……如果很多人生活在法律不承認、不保護的空間裡,社會將來會怎樣?我有點擔心。所以一個國家的制度化能力是要把這些現象解決,把大多數人口吸納到法治的框架裡。這有兩個途徑:一是要守法;一是法要合理,法要容易執行。這兩方面都要做,如果制定的很多東西難以做到,那麼他幹脆就在法外了。如果不通過進一步改革來提高這種制度化能力,社會經濟增長以後有很多矛盾是難以解決的。所以什麼叫改革的邏輯?就是改很難,不改又不行,要在這當中去找。

  什麼是改革的邏輯

  這個邏輯是什麼呢?我看到的邏輯,從我1980年代參與改革研究到現在,所謂改革就是兩個東西:一是民間基層自發的活動,碰到困難,碰到不適應的地方總要把它“拱”開。比如包產到戶,最早並不是北京有誰寫了一個文件就包產到戶了,而是農民覺得以前那個辦法不合適,吃大鍋飯多勞不多得,所以就把地分了,但當時是不合法的。這是改革的第一個組成內容,用過去的語言說,就是當生產關係不適應生產力時,生產力會“拱”,不會善罷甘休。這樣的事情天天在發生,在每個領域都在發生,這個層面的改革天天都有。但光有這個層面的改革不行,這個層面的改革還要被吸納成為國家政策和制度,沒有這個過程就不是完整的改革。

  這是我對改革邏輯的大體理解,我相信這個過程不會結束。當年包產到戶是非法的,民營企業也是非法的,“傻子瓜子”雇人炒瓜子,案子要報到鄧小平那裡。底下已經開始炒了,因為市場有需要,但是否合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能不能允許?所以我認為改革有兩方面:第一有沒有冒出芽;第二冒出來的東西能不能吸納到政策制定和法律制定過程中,即制度化。這是改革的過程。

  我們現在從哪個領域都能看到有改革的因素、改革的元素、改革的自發衝動,但某種程度上今天的吸納能力不是那麼強,因為有意見分歧,因為裡頭的利益分析、平衡遇到困難,在很多事情上是老有自發的活動,卻沒能夠提煉上來,要適當加快這一過程。是否要重新設計什麼東西?我的看法是,在制定政策、制定法律時需要有廣闊的視野,需要參照整個人類文明,看看其他國家的做法,國際經驗、歷史、理論,這些元素都要有,否則今天把有些東西匆匆忙忙立了,明天不合適又改,那也很混亂。總的說來,現在第二個過程比較慢,所謂加快改革,是要加快這個層次的改革。

  過去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自己把自己束縛了,十一屆三中全會最重要的是思想解放,不能用僵化的概念把自己的手腳捆起來。我相信底層的人永遠有衝動,因為哪個家庭、哪個老百姓不想改善生活?他們只要發現機會總會去試、去做。但上層建築、意識形態,包括我們在大學教書講的那套道理,是不是能讓生產力發展得更順一點?改革就是這兩面的結合,缺一面都不可。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