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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服務設施供給的前瞻性待提升

http://www.CRNTT.com   2014-08-08 08:42:34  


 
  第三,部分地域配套事項明顯滯後,使綜合效益無法如願發揮。轉軌時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前瞻性欠缺的另一個突出表現是配套要素到位相對滯後。例如,某些城市近年目標規定的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尚能按時竣工,但供暖、燃氣等配套系統卻並未隨之落實。在廉租、公租房小區內,群眾子女入托和入學、老人贍養以及就近就醫等問題,也未得到配套解決。所以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落實的概念內,需要有關於必需配套事項的長遠打算和足夠的前瞻性分析與安排,才能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正面效應,真正滿足民生所需。

  前瞻性不足的負面影響

  文章認為,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條件建設缺乏前瞻性帶來的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第一,重複建設造成的資金浪費。在同一時點下,提升前瞻性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供給與不提升相比,需要更多的資金規模予以支持,然而若將較長時期作為比較區間,提升前瞻性後的供給,可避免重複建設帶來的固定成本費用叠加,且有助於提升公眾滿意度,從綜合績效的角度考慮,更具優勢。

  第二,對社會公眾生活帶來的不便與不滿。主要表現為:一是反覆施工對公眾生活帶來負面影響;二是供給滯後使公眾滿意度降低,不滿情緒上升。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之後,這種問題更易形成“矛盾凸顯”的社會壓力。

  第三,為“尋租”增加機會。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供給中,如高速公路、市政建設、“住有所居”的保障性住房工程等,往往需引入工程承包、公私合作夥伴(PPP)模式或採取產品和服務外包的方式,在廣納社會資金為公共服務建設所用的過程中,一定程度上帶來了“設租”、“尋租”的風險。雖然中國在加強監管、優化招投標管理方式等方面已作出不少努力,但透明化、規範化程度仍難令人滿意,非規範的不良行為問題與每一輪供給環節仍存在“設租”、“尋租”空間相關,而易生成高發狀態,資金績效管理體系往往難以有效形成,還有可能引致前瞻性不足與尋租機制相互激勵,“越尋租—前瞻性越差—越不規範—越易尋租”的惡性循環。

  對策建議

  文章提出,中國現階段正值提高城鎮化水平、全面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擴大社會福利覆蓋範圍及穩步提高各項福利水平的歷史進程中,在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條件建設方面應特別注重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提升供給的前瞻性與績效水平。

  一是以全口徑預算約束為財力後盾,創新投融資“乘數”機制,支撐建設的前瞻性。提升前瞻性決不意味著盲目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供給水平,而是力爭做到在較長時間段內、在可預見的前提下,以可供支配的全口徑預算財力(包括政府陽光化舉借地方債)作為約束條件和財力後盾,來提升建設的前瞻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考慮可用財力規模的同時,特別應當積極考慮提升投融資的乘數和放大效應,以政策性金融和規範的PPP機制,拉動民間資本、社會資金跟進,發掘機制創新的潛力。

  二是以高水平戰略規劃指導頂層設計,預留長期發展的動態優化空間。提升前瞻性需要以目光遠大的科學預測為基礎,以高水平的全局頂層規劃為依據。作為轉軌時期的發展中國家,各級政府亟需動態優化發展戰略目標,以科學合理、遠見卓識的頂層規劃方案覆蓋建設全局,避免動輒揮金如土、大動幹戈地反覆折騰,盡可能地為長期發展預留動態優化空間。應主推“打出適當提前量的優化建設”,實質性地減輕中長期財政壓力,在落實民生改善工程中提升公眾滿意度。

  三是以統籌為原則,提升配套前瞻性的實現手段。以統籌為基調和原則,意在強調在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條件建設中注重矩陣型組織管理,在財力為預算約束的前提下通盤安排全面供給的框架和內容,力求科學細化、因地制宜。一些已有進展的實現手段,應充分予以重視,加快推廣。

  四是以公開透明為前提,發展“參與式”預算,提升資金使用的前瞻性、有效性和“滾動運用”的水平。為促進中國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供給的資金利用率逐步提高,應注重“政務和預算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的推進,鼓勵發展已在浙江溫嶺等地實施的“參與式預算”形式公共理財民主化機制,更多依公眾訴求進行建設項目,優化等級劃分和輕重緩急安排,並豐富和發展多種具體的資金監管方式。

  若各項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投建之初,都能夠實現資金回籠和支出的審計監督,增強信息透明度,那麼預期可得資金便可正大光明地支持後續滾動開發建設,從而加快中國基本公共服務條件的提升,大幅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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