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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萬套空置房”疑雲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2 10:08:17 |
為何寧願空置也不出租?——住房空置的大致分類 租不出去 租不出去很容易理解,譬如說越到城郊,房子越住不滿,即便租金低廉,也沒有那麼多人住,有價無市,租不出去。(當然,租金過於低廉也可以歸到後面的不願出租的類型) 租不出去的症結:租不出去就是資源配置不恰當,也就是在不合適的地方起了房子,住不滿人。可為什麼大家還是踴躍來買呢?也只有一個解釋,因為大家有上漲預期存在,所以就買了…… 不願出租 用來投資或者投機的房子,不願意出租。通常有一種誤解,認為出租總會帶來租金,為何不呢?這是因為出租也要付出“成本”,房子租給別人,需要打理、購置家具等,並且想要在自己認可的時間,迅速出售房子,還得向租住者支付違約金。與這個“成本”相比,租金就不具有吸引力了。 開發商若是出租的話,一方面這個“成本”就更大了,而且他還可以拿著這些房子,到銀行抵押大宗貸款,因此不會出租。 不願出租的問題:這一部分,為了方便隨時交易,以至於可以不計較那部分“房租”收益,我們可以算作是投機成本。因為有上漲預期的存在,所以這個投機成本無損自己的交易判斷。 空置房不可避免,但太多,則是社會資源財富的白白損耗 住房的本質功能是滿足人的居住需要,越多空置房,空置越久,就意味著對這個本質功能的扭曲。 有上漲預期,購買商品房,將其“空置”以求高價本身並非罪過,市場條件下,空置難以避免。 但是,能否有一些調控手段,將這種“空置”造成的損耗降低呢?譬如說,嚴厲的執行首套房和二套房、多套房的差別對待政策。或者根據當前的住房空置狀況,進行對應的調控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問題是,我們總得先搞清楚中國究竟有多少空置房?由此,我們就再從“6540萬套”說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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