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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房策 應清晰規管發水樓

http://www.CRNTT.com   2010-10-28 12:25:21  


 
                        房屋政策切忌刻舟求劍

  2002年11月政府決心退出居屋市場,是因應當時整個經濟環境陷入低潮,市民置業信心大失,私樓市場受到嚴重打擊。但政府將干預樓市的程度減至最低的理念,有其局限性。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提出,政府有需要推行長遠全面的樓市政策,因為今日的情況,與上次做長遠房屋政策時已經有很大不同。梁振英言之有理,今日情況與2003年已大不相同,政府的房屋政策切忌刻舟求劍,而應根據社會的變遷與時俱進,提出清晰的長遠房屋政策。

  本港房屋問題源於政府自2002年停建居屋後,8年來再無制訂長遠房屋政策。但本港人口在過去幾年持續上升,包括出生人數及各種外來人口,不管是置業或租用、不管是私人或公營房屋,所有數據都顯示,住屋需求過去5年不斷上升,但偏偏遇上一個供應持續下滑的大勢,地產市場被強烈扭曲變形。

  近年,政府房地產政策出現一些問題,包括土地供應不足但又停止賣地、無規管發水樓問題、一手賣樓無章法、漠視炒賣樓宇等問題。樓價不斷升,脫離普羅市民可負擔的水平。正如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說過,“當資產泡沫一旦形成,它自身會出現很大的動力”,目前政府房地產政策出現的問題,在市民之間已經營造成“樓價只升不跌”的不正常預期,置業者爭相入市,炒家則推波助瀾,樓市泡沫愈吹愈大。

                       應借鑒大馬獅城房屋政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港府推行長遠全面的房屋政策,不妨借鑒其他地方的成功做法。

  馬來西亞政府從1982年以來,強制要求符合條件的發展商承擔起全年低成本房屋建造額度的三成,與政府一起向全社會提供廉價屋,並將其作為企業的一項社會責任。所有房屋開發計劃中必須有至少三成的廉價屋,建成後以政府指導價格出售給符合條件的購買者,發展商主要從出售其他高檔樓盤的收益中補回,即內部“交叉補貼”。

  新加坡的公營房屋政策經過40多年發展,已與香港有天淵之別。今天大約84%的新加坡國民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香港的居屋政策始於1978年,明顯借鑒新加坡政府的組屋計劃,但又有些分別。新加坡長期以來社會安定,有賴穩定、長遠及健全的房屋政策,不會像香港般房屋政策搖擺不定。

  針對本港發展商一窩蜂發展豪宅單位,中下價單位的供應大幅減少,港府其實應對症下藥,借鑒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政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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