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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統”“立委”選舉應否合併進行說起

http://www.CRNTT.com   2011-01-29 0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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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社北京1月29日訊/陳水扁自被羈押以至入獄以來,堅持每隔一個星期就親筆撰寫一篇“阿扁劄記”,供由“陳水扁卸任總統辦公室”出版的《蓬萊島雙週報》發表,至今已經寫了六十四篇。這些“阿扁劄記”,大多是“指點江山”之作,要籍此繼續做民進黨的太上皇,甚至是還要繼續做其“總統夢”。不過,其最近一篇亦即第六十四篇“阿扁劄記”的《也談二零一二總統立委二合一選舉》中所提出“總統”、“立委”應當合併進行的主張,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儘管其中也夾雜有爭取民進黨勝選的私念。

  眾所周知,台灣是一個“選舉國度”,因應各種各級公職的選舉林立紛陳。為此,推出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兩套法律以作規範。統計起來,台灣地區的公職選舉有如下幾類:一、“總統”、“副總統”選舉;二、“國代”選舉,但自廢除“國大”後,“國代”選舉也隨之完成歷史使命;三、“立委”選舉;四、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選舉;五、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六、鄉鎮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選舉。這幾大類公職的任職席位,共有一萬二千八百多個。為了這些席位的產生,就形成了頻密的選舉。

  上述幾類公職的任期,除“立委”的任期過去是三年一任之外,全部都是四年一任。由於各種公職任期的屆滿日不同,故必須分別辦理改選,過去就曾發生過每年都有選舉的情況,這就是台灣地區選舉活動頻繁的根源。故此,從李登輝到陳水扁,再到馬英九,都有調整合併各類選舉的考量。而二零零五年的“修憲”,將“立委”的任期延長為四年,與“總統”的任期重疊,就是希望能將“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合併進行。此後,再將把所有地方民選公職人員,即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等的任期調整一致,其選舉也將“七合一”,在同一天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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