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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兩年,女教師怎被無罪釋放

http://www.CRNTT.com   2012-11-19 12:05:37  


 
  恰如一些評論所說,設立“虐童罪”是遠遠不夠的,需要的是社會一張大網。比方說,全世界的經驗都表明兒童受到的虐待有很大一部分(在有的國家和地區甚至是一大半)來自父母。而我國的刑法裡對此是有明文的“虐待罪”的。但是,因為沒有一整套的配套措施,許多孩子根本就得不到任何的權利救濟,這項罪名就形同虛設了。比如說,專業的社工在哪裡?專門的針對性教育又在哪裡?許多資料、經驗都表明,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才能讓他們意識到,原來自己受到侵害了,才可能告訴老師、家長等等值得信賴的人,從而問題才有機會解決。

  所以,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保護孩子的體系,這樣不僅僅能保護受到幼師虐待的幼兒,那些被父母虐待的孩子,被無恥之徒奸淫的兒童,一樣可以受益其中。

  而如果僅僅注重於顔某是否應該獲罪這個個案的討論,無疑對推動整個社會的進步力量不大。今年20歲的顔某,心智相當不成熟,如何防止如此眾多心智不成熟的幼師上崗才是當務之急。

  啟示二:加強對行政部門的問責和監督,而不僅僅只想到立法或者司法在浙江溫嶺事件中,人們看到的結果是,這家民辦幼兒園的院長被撤職,教育局的“工作組”接管了幼兒園。這也是許多類似事件的處理方式,行政部門以一種非常高高在上的姿態介入。事實上,當地的教育部門是否也應該躬身自省一下,為自己的監管失職而誠懇道歉呢?

  在一個採訪中,台州市(溫嶺在行政區劃上是台州市的一個縣級市)教育局的官員就表示,按有關規定,不論公辦或民辦學校,教師必須持證上崗。但是現在幼師實際持證率不到40%,為彌補師資不足,幼兒園基本實行“先上崗、後考證”。他說,“幼兒教育發展速度比較快,在目前的情況下,這些沒證的幼兒教師還得在崗,不在崗也沒辦法,因為現在持證率還比較低,如果沒有這些人,我們幼兒園沒法開班。”

  既然早知道這些情況為何不花一些精力去做監督、抽查、培訓。非要等到事態嚴重再“訴苦”?而事實上,這是個全國大範圍內的普遍現象。

  有個例子是,台灣的新北市在本地區發生了好幾起“狼師性侵案”之後,“行政部門”做出努力,決定建立一個全市的教師資料聯動庫,防止有前科,但是沒有“刑事案底”的“狼師”進入校園,坑害兒童。而另一個例子,就是台中市的教師性侵男童,結果台中市也需要做出“國家賠償”。

  不過說到根子,問題在於經費。在國家免收農業稅之後,學前教育經費並未被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各地學前教育經費來源,實際上僅靠幼兒園收費和各地視財力情況給予的專項補助。儘管2010年,國務院下達文件,要求各級政府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預算。但是,財政所傾斜的還是公立示範幼兒園,而公立幼兒園的數量又非常有限。所以,大量無資質或者實力不足的民辦幼兒園應需求開了起來。幼兒園校車悶死兒童、血色校車等等都與此有關。

  像是在我國台灣地區,“立委”也看出了性侵害頻發與相關教育經費不夠有關,並由此做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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