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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以住房社會政策滿足民眾居住權

http://www.CRNTT.com   2010-03-09 10:20:24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兩會前,便有媒體預測,“高房價”是2010年“兩會”的主要熱點。聽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共用了包括標點符號在內的364個字來談遏制房價問題,所占的篇幅不小。

  東方早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唐鈞文章表示,近年來,翻著跟鬥一再攀高的房價,使相當一部分城鎮居民膽戰心驚。對此,政府也出台了種種“房地產政策”,試圖摁住房價再一次躥高的勁頭。但是,發展商們卻仍然對自己的定價權持樂觀的態度。

  文章指出,要解讀這一社會現象,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走出“高房價”、“房地產”這一已經將我們的思想禁錮密閉的概念體系。遺憾的是,從高層領導開始,都仍然還是在這個被畫地為牢的圈圈裡轉悠,還在與老百姓討論“高房價”、“房地產”。

  實際上,住房社會政策和房地產市場應該是兩個概念。政府應該以住房社會政策來滿足公民在“居住權”和“資產形成權”方面的基本需要。遺憾的是,自從世紀之初停止了“福利分房”,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只有房地產政策,而沒有住房社會政策。所有在住房方面有需求的居民家庭,譬如原住房被拆的動遷戶、子女長大需要增加住房面積的家庭和需要結婚用房的年輕人,等等,都被逼上了“華山一條道”,惟一的選擇就是找“發展商”買房去。這就造成了房地產市場看起來住房需求無窮無盡的假象。在這裡,經濟學上的兩個基本概念——需求和有效需求,它們之間的差異被有意無意地隱瞞起來。有需求但缺乏購買能力,於是就出現了“房奴”、“蟻族”等異常現象。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解決吃飯問題,可以自己在家裡做,也可以上餐廳酒樓乃至豪華大飯店,後者是用“市場”方式解決高層次的需要,前者則是滿足基本需要。部分社會群體因為貧窮而食不果腹,政府就有責任出台相關的社會政策,保障他們的生存權。吃飯問題如此,住房問題何嘗不是?如果房地產是解決住房問題的唯一選擇,就好比不准老百姓在家裡開夥,要吃飯必須上飯店,其結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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