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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在京擴招是制度倒退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08:26:34  


 
招生體制改革需要中央出手

  既然高校招生制度存在普遍的地域歧視,下一步是考慮如何糾正這種歧視。改革開放、權力下放之後,高校招生方案的制定主體顯然是高校,因而高校應當承擔起履行憲法平等原則的義務。雖然中國政法大學一度嘗試改革,但是總的來說,我認為改革的動力不可能來自高校。雖然目的良好,但是缺乏動力,改革還是不可能推行下去;要有效推動招生體制改革,還必須找到可能推動改革的主體,而別說地方院校,即便像北大、清華這樣最典型的“全國重點院校”都不可能自行推動改革。

  其實雖然大學是制定和實施招生地方歧視的主體,但是平心而論,大學自身又何嘗不想招來全國各地的英才而教之?甚至有的地方院校都願意面向全國招生,以改善生源結構和質量,只不過因為教育部不予授權而無法實現。因為大學和地方之間的諸多微妙聯系———除了財政支持之外,地方政府還控制著大學周邊的土地劃撥和管理等諸多權力。如果和地方的關系搞不好,大學是很難生存下去的;如果地方政府要 找 大 學 的“ 茬 ”,那 是 太 容 易了———環境衛生部門嚴格一點,文物保護單位較真一點,甚至治安部門鬆弛一點,都足以讓大學感到“難受”。

  即便哪所大學的領導硬著頭皮頂著政府壓力,也無法向當地父老交待啊———所有其它省市的大學都在保護本地居民的考生、歧視我們的考生,你在哪裡起勁平等什麼呀?你不保護我們的考生,誰還會保護他們呢?在普遍地方保護的大環境下,特定的地方保護成了情有可原的正當防衛。這種情況下,指望大學自己放棄地域歧視顯然是緣木求魚。

  那麼,依靠誰呢?地方保護主義恰恰是地方無法超脫的“囚徒困境”,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民主國家還是非民主國家都不能幸免,因而防控地方歧視正是最重要的中央職能之一。高校招生的地域平等就是中央必須管起來的一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恰恰是地方和高校自己不可能做到的。

  近年來,教育部明確規定部屬高校招收本地學生不得超過總招生量的50%。這當然是一個高得出奇的比例,但是假如沒有這個規定,上海、浙江等地某些名校的本地學生比例將遠高於這個限度,達到百分之六七十的並不是什麼稀罕事。今年據說教育部將這個比例下降到30%,但是各大高校的招生方案顯然沒有相應調整,看來這個規定目前還不是硬政策,而只是供高校參照執行的建議而已。今後,即便教育部不管別的,也要嚴格落實本地學生的錄取比例,並逐年下降本地比例。我個人認為,如果在教育部的硬性規定下,部屬院校本地學生的比例降至10%以內,地方院校的本地比例降至50%以內,那麼盡管本地照顧仍然存在,中國高等教育的機會平等便已大大進步了。

  中央幹預必然會面臨來自地方尤其是京、滬等大城市的阻力,但是和計劃經濟不同的是,這種幹預是會讓中央得分的,因為它讓全國絕大多數考生得益了。其實教育平等和貿易自由一樣,失去的是枷鎖,換來的是自由;打擊地域歧視使地方失去了一塊受保護的小市場,卻得到了在全國範圍內自由競爭的大市場。對於絕大多數地方考生來說,中央強制下的地域平等雖然削弱了當地高校的特殊照顧,卻在全國其它地方贏得了平等競爭的機會;山東考生失去了山大的特殊照顧,卻可以在北大、清華、複旦、浙大等全國各地的高校和來自全國各地的考生進行平等競爭。這麼劃算的買賣,除了既得利益之外,誰會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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