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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剛”背後的權力驕橫

http://www.CRNTT.com   2010-10-19 10:21:54  


 
朱述古:解讀河北李衙內的“炫父”心態 

  2010年10月19日09:31揚子晚報 朱述古

  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轎車在河北大學新校區門口撞倒兩名女生(其中一名搶救無效當晚死亡,另一重傷者已脫離危險轉院治療)後,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但該李姓年輕男子卻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後經記者多方了解,該男子父親確為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今日本報A18版)。

  讀罷這則新聞,我在憤慨之餘不禁想到,這個李“衙內”當時的心理狀態還真值得剖析。眾目睽睽之下,開車撞死人還可以若無其事去接女友,情緒何其“鎮定”。被眾人攔下後高呼父親的名字,對家父的權力影響又何其自信,水滸上的高衙內也不過如此。這位李衙內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官二代”驕橫性格的典型讀本。

  解讀之一,高喊父親姓名為何成為李衙內的“危機公關”?

  按說,這位李衙內還真是個愣頭青。當被眾人圍住之時,他以為喊出自己父親的名字就可以唬住眾人,殊不知這恰恰把自己和父親雙雙置於輿論漩渦。試想,如果這位公子哥兒再“成熟”一點,低調一點,出事後悄悄給家父發了短信,由父親暗中做工作,應該比當眾高喊父親的名字更於己有利。但換一個角度看,李衙內如此高調的姿態,肯定非一朝一夕養成。也即是說,正因為此前借助父親大名占盡了便宜,才會有“權力通吃”的心理狀態,也才有緊急狀態下喊出父親大名的自然反應。

  解讀之二,家有“衙內”的官員是否會有公信力?

  從常理講,有其父必有其子也好,有其子必有其父也好,都屬於典型的有罪推定。官員優秀並不意味著官員子女優秀。與之同理,官員子女不可一世,並不一定意味著父母不可一世。具體到李氏父子身上,兒子違法犯罪,應該自己擔責。李剛是不是個好官員,不能憑兒子的表現來斷定。但從網絡上的反應看,公眾對身為父親的李副局長的聲討,幾乎蓋過了交通肇事者本人的譴責。其實,不應該責怪網民們缺乏理性,因為“子不教父之過”本是中國人廣為認同的倫理邏輯。一位好父親應該教會孩子遵紀守法,尊重生命,勇於負責,作為官員的父親還應教會孩子正確對待權力。很顯然的是,身為領導幹部的李剛並沒有盡到責任。一個不合格的父親,很難成為一名群眾擁戴的官員。

  解讀之三,官員父母該怎樣對待子女的錯誤?

  一聲“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無疑將李副局長從幕後拽到了台前。時下,死者冰冷的屍體擺在太平間,傷者傷痕累累的軀體躲在病床上,李副局長如果保持沉默,不僅缺乏一位領導幹部的應有覺悟,也缺乏一位父親起碼的人性。而更令人關注的是,對於自己那不爭氣的“公子”,該是從嚴法辦,還是網開一面,會不會接見一下死者和傷者的父母,會不會表示一下歉意,李副局長應該擺出明確的姿態。往更深層次里說,自己培養出這樣一位沒有人性的兒子,李副局長會不會反省,會不會懺悔,都是擺在面前的不容回避的考卷。從更寬的視野看,怎樣對待子女的錯誤,完全可以成為考察官員品質的試金石。

  一句“我爸爸是李剛”是對民意的極端邈視,更是對社會公平的公開叫板。但需要弄清的是,只要官員能夠嚴格自律,並在子女面前以身作則,就不會有“官二代”的囂張。當官員子女拿父母聲名拉大旗作虎皮時,每一個“李剛”都應該感到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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