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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香港外來人才置業退稅政策應先免後征

http://www.CRNTT.com   2023-01-30 00:03:35  


 
  第三,我們認為,外來人才置業退稅政策應該從“先征後免”調整為“先免後征”模式。

  我們知道,任何的好政策都是在具體實踐檢驗過程中不斷優化完善的。我們認為,針對上述外來人才置業退稅政策存在的具體問題,香港特區政府可以考慮從“先征後免”優化調整為“先免後征”模式。具體而言:可以允許在港工作滿四年且持續繳稅的非永居人才享有香港居民同等待遇在港首次置業;如若在港居住未滿七年即將所購房屋出售交易,或是購房後的若干年內未繼續留港工作並繳稅者,則需追繳額外印花稅,並對拒絕履行追繳稅款者制定相應的罰則。事實上,這種“先免後征”的政策在特區政府公營房屋中早已有成熟的範本模式可循,比如特區政府為了讓市民更容易“上車”,免地價出售居屋等公營房屋給市民以解決剛需住房問題,但也明確規定若要在二手市場進行交易則需要向政府繳付“補地價”,否則所有未補地價的公營房屋出售或出租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並監禁1年,而有關的物業轉售或轉讓均屬無效。我們認為,人才置業政策亦可借鑒這種“先免後征”的模式,這不僅可以充分展現了香港對待人才的友好態度以及誠意,同時也能夠很好地堵住了利用政策空子來炒樓的問題。

  雖然,人才置業政策看起來只是一個涉及民生的小問題,但實際上卻是一個與香港未來發展藍圖息息相關的系統性問題。新一屆特區政府強調“以結果為目標”,我們相信管治團隊也一直在思考,在推動由治及興的過程中,人才結構符不符合香港的發展目標?人才儲備符不符合香港的發展需要?為支撐香港實現由治及興,香港人才保障政策還能再做些什麼?此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本地人才流失原因固然複雜且令人惋惜,但從回歸前後的歷史經驗來看,本地人才或有回流的可能。但外來人才一旦留不住,就可能是永久的“錯過”!香港由治及興需要匯聚人才共幹一番大事業,我們期待特區政府以更大的胸懷與氣魄廣納天下英才,祗有對人才“捨得”,才能夠真正留住人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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