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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美介入台灣國際空間 如何應對

http://www.CRNTT.com   2023-12-25 00:00:28  


 
  要克服前述不足,我國有必要從如下兩方面予以改進:(1)要重視對第2758號決議的正面宣傳和傳播,及時反駁和抵制美國對第2758號決議的曲解,防範其解釋擴大影響。一方面,我國有必要在國際層面多宣傳對第2758號決議的正確解釋,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多在英文重要學術刊物等發表有關第2758號決議的解釋與適用的論文,同時,還可以考慮召開圍繞決議解釋的國際學術會議,多渠道對第2758號決議的正確解釋進行宣傳和普及。(2)要重視在聯合國各機構和聯合國各專門機構對第2758號決議的解釋和適用。第2758號決議是聯合國系統內有關台灣國際地位的唯一有效決議,其既可以在聯合國各機構內適用,也可以在聯合國專門機構系統內適用。在適用的過程中,我們要改變既有的不重視對此決議進行充分闡釋的實踐,充分利用此決議的起草過程、各國圍繞此決議草案的辯論發言記錄等資料,重視解釋過程的完整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克服目前的解釋太過簡單和粗略的不足。

  (二)要介入美國國會的“立法”過程,加大對美國國務院相關行為的預期。

  在很大程度上,美國國會相關“立法”是美國對台政策的“源頭”。國會通過了相關決議或法案,美國國務院等行政部門就有義務去執行。美國國務院等行政部門在具體執行中儘管有一定的酌處權,卻會受到美國國會的監督和制約。在這個意義上,要影響美國的對台政策,我們首當其衝就要在美國國會“立法”的過程中積極介入。一方面,我國駐美大使館有必要與美國國會進行適當溝通,可以多考慮機會爭取到美國國會演講,向國會議員傳遞兩岸關係的正確認知;另一方面,還可以多尋找機會與積極推動相關“立法”的美國國會議員進行接觸,積極對其進行遊說,爭取將相關“立法”遏制在萌芽狀態。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意識到,在美國國會的立場不會更改的情況下,美國國務院未來將加大對台灣參與WHO的遊說力度。為此,我們不僅應當密切關注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及決議,還要時刻關注美國國務院的行動,防止更多的國家被其輿論導向而走遠走偏,加入“錯誤陣營”。應該對美國國務院每年的類似行動有預期。衹要美國國會的相關法案沒有更改,基於執行法案並向美國國會報告執行法案情況的需要,美國國務院每年都會採取行動,呼籲並推動台灣參與WHO的活動。這個態勢是不會改變的。因此,我們需要對此有相應認知,並提前採取相應預防行動。

  (三)修改或制定必要的國內立法,用國內法反制美國國內法

  通過前述研究可以看出,美國的每一步行動都有明確的“法律”得以支持。無論是法案還是決議,其發展變化都是環環相扣、有跡可循的,美國國會擅長通過援引先前通過的法案或決議為自己最新的法案或決議奠定堅實的“立法基礎”。而相比美國而言,我國國內相關立法是有相應不足的,例如,《反分裂國家法》等規定內容過於簡單,可操作性比較差,《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對美國此類介入台灣“國際空間”問題的行為缺乏明確規定等。因此,一方面,在有明確的國內立法依據的情形下,我國要積極適用相關法律規定來對美國的相關舉措予以反制;另一方面,在既有立法存在不足的情形下,還有必要及時啟動修改法律規定的程序,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為自身反制行動提供堅實的國內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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