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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酒文化之殤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12:31:56  


 
  過量飲酒:傷害的是自己

  長期超負荷飲酒不僅讓百姓對官員的形象認可度大打折扣,也讓一些官員的身體每況愈下。

  曾在四川某貧困縣當了5年鄉鎮派出所所長的明任(化名)告訴記者,他所在的派出所管轄6個鄉鎮的治安,當時為了加強推動農村工作的力度,比如計劃生育等,各鄉鎮的書記鄉鎮長輪流請明任喝酒吃飯,5年下來,幾乎天天在喝酒。“因為公安出馬,具有威懾力,他們的工作就好做多了。”明任苦笑著說,“可把我給喝壞了,我的肝都已經換了。”在明任的主動要求下,他現在當了一個普通民警。“公安部的‘禁酒令’來得太及時了,只要不喝酒,我感到太幸福了,我還想多活幾年呢。”卸任後的明任感到一身輕鬆。

  在記者隨機聯系采訪的地方,幾乎都能聽到當地官員因為喝酒而死亡的消息。

  據一名副縣長透露,他所在的縣裡許多局長、鄉鎮長因為大量的應酬飲酒都有很嚴重的胃病,有的患了高血壓、酒精肝等等疾病,甚至有的患有胰腺炎、腎病,但酒還是照樣喝。西部某市的市委秘書長因為長期過量飲酒誘發疾病而亡。

  成都附近某鄉鎮退下來的幾個書記均因在位時大量應酬飲酒誘發了癌症,先後死亡。某縣一位40來歲年富力強的副縣長因為為人豪爽,喝酒痛快,在一次宴飲中因過量飲酒而突發腦溢血死亡。

  公款喝酒:吃虧的是財政

  在“為了工作”的名義下,有的地方把官員在公務接待中飲酒出事產生的費用由國家埋單。

  西部某鎮鎮長中午飲酒後駕車撞人,被撞方索賠10萬,在鎮黨委書記的斡旋下,經過鎮黨委會研究通過,由鎮政府支付了這筆錢。2009年西部某縣就曾發生3起官員酒後駕車撞人事件。其中一名官員連撞3車,導致3死4傷,最後依然是縣財政拿出90萬元了結此事。

  更有甚者,有的單位把非公務飲酒致死的人也定為“工傷”,就讓人難以理解,成為笑談。

  2009年10月,深圳寶安區西鄉交警中隊警長陳錄生在一次應酬中醉酒而亡。事後,西鄉交警中隊擬將其上報因公犧牲和烈士,稱主要是想從名譽上彌補他,為家屬多爭取一些撫恤,並無不妥之處。“這是工作之餘,我們的行為並沒違反公安部五項禁令,也沒違反法律法規!” 西鄉交警中隊中隊長謝勇飛表示,陳錄生確實不是因公犧牲,但這也是國情所致,每個單位都會這樣處理。

  一名縣紀委官員透露,目前公務接待用酒越來越高檔,有時候一頓酒宴中的酒錢要遠遠超過飯錢。川東某縣縣委出台官員中午不准飲酒的規定後,單酒錢一年就節約了大約300萬元。而河南信陽市推行禁酒令後,半年就節約酒錢4000多萬元。而此前這些由國家財政買單的酒錢都消化在官員們的肚子裡。若幹年前就有人統計過,國家用於官場吃喝的經費每年逾千億元,其中買酒的經費約占一半。

  官員們在公務接待中以公款消費的名義喝酒理直氣壯,接待單位在選擇什麼樣的酒作為接待用酒時卻有很大的選擇空間,於是對接待酒有拍板權的人就成了酒商們私下公關的重點,貓膩重重。據知情人透露,一些單位的定點供應酒商均會給有拍板權的人回扣。就這樣,在“公”的名義下,一些人又有了一個“生財之道”。

  不少地方都指定了接待用酒,主要是當地的品牌酒,於是豪飲還掛上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羊頭。華中某市就曾以紅頭文件的方式要求當地的機關事業單位把當地白酒作為接待用酒。此外,一些地方官員還充當了一些指定接待酒的代理商。豫東某縣領導就代理了接待用的某品牌名酒,大家都拿他的酒喝,包括好多酒店都用他的酒。這些官員都賺得盆滿鉢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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