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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人命的地方 官員果然個個還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4-09 13:39:55  


 
問責難在何處

  問責主體和問責對象往往關係過密,導致問責很難啟動。如金牛區區委書記身兼成都市委的紀委書記,這種情況下,最多只能拿區領導以下的官員開刀

  人命關天,官員卻安居其位。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說,目前對拆遷中有關官員的問責,確實難以平息社會的不滿,需要對問責制度進行客觀的評估。

  對於因拆遷引起的生命財產損失,應該如何問責官員,學者間也有分歧。

  汪玉凱承認,對比礦難,拆遷的問責存在一定難度。前者政府安全監管不到位的責任很好認定,拆遷發生生命財產損失的情況,除了直接跟拆遷戶接觸的官員,更高級別官員的責任有時很難確定。比如,一個大型項目涉及的拆遷,市長、縣長很難做到每家每戶都主動過問,而要求官員對他毫不知情的事件承擔責任,不符合法律的精神。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也持這種觀點,“責任確定要實事求是,關鍵看拆遷決策和實施中有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但也有觀點認為,官員對拆遷應該承擔結果責任,類似國外的“飛機失事,部長辭職”。只要有人自殺自殘,當地黨政官員就該被追究責任。有網民說,拆遷都帶著滅火器去了,那就是故意殺人啊!

  北京大學教授薑明安主張,正在制訂中的行政強制法應該加入類似條款:只要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相對人自殺自殘,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領導人員就應當被追究責任。這一主張如果得到采納,起碼主管的縣級官員將被問責。

  事實上,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布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拆遷拆出人命屬於典型的需要問責的範圍。問題在於,因為問責主體和問責對象往往關係過密,導致問責很難啟動,即使啟動了也往往問不了責。

  比如,目前正在對江蘇東海父子自焚事件進行問責調查的是東海縣監察局,外界難以指望它對東海縣縣委書記、縣長甚至更高級別的官員做出問責決定。在唐福珍事件中,記者注意到,成都市委的紀委書記身兼金牛區區委書記,這種情況下,負責問責調查的金牛區政府有關人員也只能拿區領導以下的官員開刀。

  嘉禾事件之所以能有“高規格”的問責,就與問責調查機關脫離了地方利害有關。當年,在媒體的大力呼籲下,在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下,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湖南省檢察院主辦,郴州市檢察院協辦下啟動的。

  羅昌平說,嘉禾事件如此規格的問責,帶有一定的偶然性。2004年前後正是全國各地拆遷事件頻發的時期,嘉禾株連拆遷被曝光後,各地拆遷戶紛紛來到嘉禾聲援,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一觸即發。當時正值中央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種種因素促成了嘉禾事件問責的升級。

  去年的唐福珍事件沒能在官員問責上走得更遠。全國的媒體和法律界關注曾讓唐家人對事情的圓滿處理抱有希望。“我們以為對事情的處理肯定一邊倒的,但現在這些人(負責拆遷的官員)還是無動於衷。”唐福明說。

  城管局長鐘昌林對自己行為的認識也同樣堅定。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既然是執法,肯定有強制性。“好比一個殺人犯採取某種極端行為,難道我們就不追捕他了嗎?”鐘昌林表示,他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有歉意。

(南方周末記者葉偉民、冉金對本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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