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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愉快應訴鐘昌林先生

http://www.CRNTT.com   2010-04-13 13:42:49  


 
  沈巋:這也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就是“公共利益誰說了算”?簡單來講,公共利益不能由政府官員說了算。

  在唐福珍事件里,要探討她提出的1000多萬元要價是否合適,才能去說她是否把個人利益淩駕於公共利益之上。而僅就觀點而言,這位官員的意識是有問題的,總以為被拆遷人是一個個體的利益,而拆遷人是代表公共利益的,這種傾向是不對的。

  很多城市政府都把城市化進程視為公共利益,在此過程中,一些商業利益又被認為是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甚至土地財政也被認為“符合公共利益”……這是目前較普遍存在的一種觀點,我認為需要改變。

  這種觀點牽扯到,第一,公共利益是什麼?第二,公共利益如果存在,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限制部分個人利益、在多大程度上要補償個人的那部分損失?個人利益是很明顯地體現在被拆遷者身上,但是公共利益如何體現,不是政府、開發商、被拆遷者任何一方說了算的。個人的自願和權利需得到尊重,但在有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這就需要平衡。公共利益也不能完全淩駕於個人利益之上。

  無論是城管拆遷、還是徵收土地,始終面對的是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而不是誰淩駕於誰的問題。

新聞鏈接:

唐福珍之死錯在不該拿自己當人質

2009年12月04日 湖南紅網 

   風高殺人夜,月黑放火天。淩晨5時許,濃重的夜色正在拂曉誕生的曙光中悄悄退隱。霎時,數十人身著迷彩服,手拿盾牌鋼管,衝入一幢寂靜的樓房中見人就打。一陣驚恐的叫喊,伴隨家具玻璃器皿破碎的聲音,一個人被逼到三樓的陽台,底下有人手持喇叭大喊“現在下來還來得及,不要和政府作對!”對峙歷時三小時,樓頂上的人開始往身上第二次澆汽油,然後她點火自焚,一團大火瞬間吞噬了一個女人年輕的生命。

  喜歡看好萊塢大片的人一定很熟悉這樣的情節。不過,這可不是銀幕上的場景,而是活生生的現實。說是活生生並不是掩蓋死亡灰頽、恐怖的氣息,只是為了說明生活對銀幕場景細節的演繹生動而具體,幾乎到了高於藝術的程度。不久前,成都市金牛區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有關政府部門的拆遷站在樓頂抗議無效之後,最終潑上汽油用打火機自焚。(《北方網》11月3日)

  一個人的生命是寶貴的,因為人只能活一次。但任何事情就怕去衡量,因之有對比,寶貴的就有可能是卑賤的,卑賤到不比草芥,只是一把火的重量;因之有對比,個人的就是輕微的,輕微到一個三層建築難以抗拒推土機經濟輕輕的一撇。唐福珍具有一切合法手續的私產在與有合法拆遷手續的政府拆遷部門的PK中,《物權法》連一掠而過的機會也沒有,在公權的輕狂里也只有被強拆的結果。哪怕你身上澆滿了汽油,自殘、自戕方式越是凶險,對政府的挑釁則越是喪心病狂。哪怕每個人只有一次的生命也有貴賤不同,比如在個人的私產地,一個人進入了被狗咬死那是自然而然的“狗的正當防衛”,而對於那些手持盾牌、鋼管的拆遷人員,人的防衛就算是一把火結束了自己,不但是咎由自取,還要落下一個暴力抗法的結局。唐福珍之死輕如鴻毛,在一些人羅織的罪名里,坊間還有沒有一滴淚水以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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