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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超標奶粉卷土重來

http://www.CRNTT.com   2010-07-10 09:03:03  


 
“三聚氰胺奶粉重現”背後的社會底綫淪陷

  2010-07-09 18:00:17  來源:國際在綫專稿 

  河北“三鹿奶粉”陰雲未散,超標三聚氰胺奶粉再次“現身”。警方查明,在青海省一家乳製品廠,檢測出三聚氰胺超標達500餘倍,而原料來自河北等地。青海、甘肅、吉林等省發現三聚氰胺超標奶粉後,有關部門要求嚴肅查處,杜絕問題奶粉流入市場,徹底查清其來源與銷路,堅決予以銷毀,並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新京報》7月9日)

  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現。這是一則足以激起國人憤怒情緒的信息,只是更憤怒的是“記者采訪時遭官員推諉”,難道我們的健忘症已經深入到了麻木的程度嗎?

  食品安全作為關系社會公衆健康安全的最基本要素,每一次食品安全的危機事件都有可能被放大,甚至威脅到食品企業的存亡。在安徽阜陽“大頭娃娃”事件中,曾一度被錯誤選入黑名單的“三鹿”集團,經過成功的危機公關為自己正了名。而四年後,這個中國奶粉的龍頭老大卻沒能再次在危機公關中勝出,而是轟然倒塌。可惜的是,我們似乎沒有能從中汲取足夠多的經驗教訓,相反,執迷不悟和重蹈覆轍成了社會的一種尷尬。

  而更早的尷尬出現出2009年的最後一天:一家位於上海的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產、銷售三聚氰胺超過國家標准的乳製品,被監管部門依法查處。而據媒體報道,對於該乳品問題的查處,早在2009年4月已經進行,但在之後長達8個月的時間內,一直處於對公衆“保密”狀態。這則來自上海市食品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消息,讓“三聚氰胺”的字眼再次撥動了公衆神經,結合當下的“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現”,筆者以為,三鹿的倒下,在一些人眼中很可能是個意外,而不是承擔應有代價的後果,要不然,何來接二連三的以身試法者?

  面對有關人士的話語:青海省質監局沒有向記者提供信息的權利,指出記者應該向青海省衛生廳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了解相關情況,並提醒記者學習法律。在筆者看來,一些人還是在死抱著保密和推卸責任的心理不放,這對社會來說未嘗不是一種更大的災難,因為我們看到不到責任擔當的勇氣,更看不到應有的絲毫內疚,相反,我們看到了赤裸裸的底綫後移和責任信仰的大面積潰退。

  美國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裡德曼說過,不讀《國富論》不知道應該怎樣才叫“利己”,讀了《道德情操論》才知道“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他的話深刻地揭示了亞當.斯密的用心所在——如果沒有“利他”作前提,“利己”是難以實現的。其實,“利他”與“利己”是統一的,“利他”是所有企業之所以存在的價值基礎,更是所在企業發展的社會責任。盡管亞當.斯密三百年前就曾警示過人們對道德責任保持敬畏之心,但急功近利、利己壓倒了一切,最後在貌似利他的前提下,是損人害己,背信棄義,“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現”就是明證。

  三鹿事件導致個別嬰孩因喝了毒奶死亡,近30萬名兒童患病。如此的慘重教訓竟然不能警示逐利者,這不能不說是社會的悲哀。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思說過:自由市場的經濟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並不能保證效率,一個真正能產生效率的自由市場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證外,還需要有誠實、公正、公平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如果說,一個社會充滿法治和公平正義精神,一個老老實實做事、有氣節的操守的人能夠有付出必有回報,那麼經濟社會發展就會進入良性循環軌道。如果說,以誠信為基礎的道德約束失效或被破壞,社會就會發生信任危機,處於無序狀態,就會大大提高交易成本,任何企業和個人都將深受其害。

  在筆者看來,“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現”是整個社會底綫被突破的明證,引人深思。(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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