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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轎車被掀“掀出”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0-11-25 08:54:37  


 
  莫名縮水的徵地補償

  據安徽省2009年12月31日制定的徵地補償標準,池州市貴池區梅龍村、郭港村的農用地補償標準為每畝32120元(含土地補償費10220元,安置補助費21900元),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為每畝16060元(含土地補償費7300元,安置補助費8760元),其他村組的標準最低分別為每畝30800元和15400元。

  然而,令當地百姓倍感意外的是,當地卻自行規定:政府將從安徽省制定的補償標準裡直接支付被徵地農民農用地每畝1萬元,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每畝6000元,剩餘的大部分補償作為被徵收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家庭繳費資金”,由“用地單位”代為繳納。

  對這一直接“修改”安徽省補償標準的做法,貴池區委宣傳部負責人三緘其口,不願回答。一位了解內情的江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工作人員私下告訴記者,這一做法是當地政府參照了池州其他地區以往的征遷標準。

  “以往給他們一畝補償9000元也沒出事,這次何必給你3萬多?”該人士還表示,“給多了”反而會引起以前被徵地的群眾的不滿。

  此外,在宣傳手册中,當地村民的房屋根據“半磚瓦”、“磚木結構”到“混合結構”、“框架結構”,被明確為補償450元/平方米到840元/平方米不等。

  進步村村民郭曉菊一家五口,人均耕地面積為2.5畝,每年種三季作物,據她“保守估計”,每畝田年收入可達2000元,全家一年的收入可達2.5萬元。“一畝地給我們1萬元,我們家總共只有12.5萬,等於我家5年收入。”郭曉菊擔心5年後生活“完全沒有保障”,而養老金要到55歲(女)或60歲(男)才能領。

  “生意開張7年了,地價、建房加裝修,花了18萬。每年還能掙個五六萬元。”梅龍村“橋頭飯店”的劉老板告訴記者,他的飯店被確定為“混合結構”住房,一平方米補償760元。算下來,200平方米獲得的補償還不夠建房花的錢。

  廉價的補償和突如其來的限期征遷政策讓許多人措手不及。村民們“怨聲載道”,終於釀成了一場掀翻市長座車的群體事件。

  限期征遷的政策博弈

  事後,梅龍地區的征遷工作更陷入無一戶簽署協議的窘境。強大的征遷阻力迫使當地政府改變了策略。

  11月12日下午,池州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研究部署“江南產業集中區征遷安置工作”。據報道,是次會議“特別指出”,由於貴池區對去年省政府關於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執行不到位,“對征遷安置政策宣傳不到位,對征遷工作組織不到位,導致了群眾對征遷安置工作的不滿和抵觸情緒”,並稱“這起突發事件,……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影響了池州當前大好的發展局面,同時也給征遷安置工作增加了難度”。

  很快,貴池區委也緊急召開了“四套班子”會議,決定從該區30多個區直機關和直屬單位中抽調力量,組成42個工作組,赴各村開展挨家挨戶的動遷工作。

  隨之而來的,還有政策的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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