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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港幣捂不住逼購亂象

http://www.CRNTT.com   2011-02-11 10:35:10  


 
  □ 只有切實保障遊客的人身權利,才能消滅“逼購”

  “逼購”是一個人權問題“逼購”最突出的兩大特點,一是強制,二是侮辱。這已經不是“自律”的問題了,涉嫌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所謂強制,既包括把遊客限制在購物點,還應包括強制遊客前往購物點,都侵犯了人身自由,不能只關注前者。有的導游表現得很過份,把門一關,不購物不讓出門,那更加涉嫌非法拘禁了。至於人格尊嚴,無論“阿珍事件”還是本次“阿蓉事件”,都給了充分的注腳。“狗”、“窮鬼”等稱呼,無疑是都是侮辱。

  當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時,需要司法保護

  既然“逼購”侵犯人身權利,只要充分尊重人權,這樣的潛規則本不該出現。與其費盡心思約束旅遊行業,不如建立和健全機制,讓遊客在這方面的投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 發展“自由行”,也是一劑良方

  沒有“旅行團”,也就沒有“逼購”

  “逼購”是從“旅行團”開始的,特別是境外游,必須跟隨導游統一行動,身體不適也不能脫團,這是“逼購”的基礎。如果境外的“自由行”可以更通暢,就能更好保障自己的人身自由。目前,前往香港、台灣、日本等地的“自由行”正在有序擴展之中,不過,總體而言,還不夠便利。這既有歷史的原因,也能體現對外工作的成效。


  結 語:“零團費”、“負團費”屬於不正當競爭,“逼購”則是侵犯人身權利,前者不能為後者提供合理性,相反,只有切實保障遊客權益,才能倒逼旅遊市場的改善。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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