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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音:中國需要第二次大轉折

http://www.CRNTT.com   2012-10-31 09:29:05  


 
應建立第四權——監督權

  印度、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等眾多國家的政治民主實踐顯示,依靠民主選舉和三權分立提供的權力監督在這些國家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員和普通公務員的眾多尋租、貪腐問題。這是因為這些國家與發達國家不同,缺乏全面抵制賄賂與貪腐的社會文化基礎,同時缺乏嚴格的執法制度。中國也是如此,因而形式上的西式三權分立制衡,雖然會有利於減少貪腐,但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為了比較徹底地解決貪腐問題,使中國的廉政能夠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除了要發展和優化民族的文化和建立更嚴格的執法制度之外,還必須建立第四權:讓民眾推選監督代表,以獨立的身份直接參加人大對各級執政首長以及其他政府官員、黨內官員的監督、調查和評議。監督、調查和評議的主要範圍應包括:官員的財產,公共資源的控制和利用,公共工程的外包,公款的使用,部門管理的公共財產,公務員的工作作風,公務員的操守,公務員以權謀私、或縱容親友借助於自己的身份影響去直接、間接地謀求私利的一切行為等。第四權的實施將會導致大批貪腐官員的迅速暴露,造成很大的震動。為了防止混亂,減少震蕩,可以從局部地區的試驗著手,在取得足夠的應對經驗之後再全面推開。

  第四權之外的其它三權,其相互制衡的做法可以參考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但是發達國家的此類經驗在應用上應該納入中國的四權分立制衡的架構之內。

  中國的執政黨正處於需要做出關鍵性戰略抉擇的時刻。消極的“維穩”不僅無助於真正的維穩,反而會使重大的社會問題越來越積重難返,最後難免會導致災難性的大爆炸。唯有直面挑戰,勇敢地、智慧地、踏實而有效地應對挑戰,才能逐一解決中國的重大問題,從而使這個國家在應對挑戰的過程中前進一大步,邁上更高的文明與發展的台階;有了這樣的歷練和成就,執政黨也才能變得更加成熟,才能恢復、甚至超越曾經擁有過的威望與合法性,中國也才能有真正的和諧與穩定。

  作者是退休人士,曾任台灣輔仁大學社會學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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