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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主張劉志軍不死

http://www.CRNTT.com   2013-07-10 11:03:27  


劉志軍
  中評社北京7月10日訊/7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一結果讓不少人失望,就在網上一片殺聲的情況下,也有人認為劉志軍不該殺,這些人都是誰,他們跟劉志軍有什麼關係嗎?他們提出不殺的理由又是什麼?和訊網今載文章《劉志軍死緩 看看都是哪些人主張劉志軍不死》:
 
  一 單純挺劉派:

  陳傑人:不殺劉志軍的四個理由:
  
  一 從事實和法律來看,法院認定劉志軍的受賄額為6460萬元,但其中有4900萬元有著巨大爭議,這筆錢就是劉志軍為了使被抓的副部長何洪達受到較輕處罰,授意他人“公關”所花,儘管法院認定這筆錢也是劉志軍明知,而且劉志軍授意此事也是為了避免自己受到懲罰。

  但還是應該承認,比起其他典型的權錢交易行為,此筆款項雖被認定為受賄,但畢竟劉志軍沒有直接拿錢,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正是因為存在普遍而嚴重的司法不公,以至於一個現任部長都只能央求他人幫助屬下掏錢買刑。從最嚴格的罪刑法定原則來說,這筆款項不應被認定受賄。刨開這筆錢,劉志軍的受賄額就只剩下1500多萬,這個數據,比起過去3年來已經判處的貪官來說,考慮到司法的平衡,就不需要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了。

  第二,很多人要求判處劉志軍死刑,是因為他的職務如此之高、受賄額如此之大、危害如此之烈,所以要求判處死刑。但應該考慮到,不管是劉志軍還是李志軍,一旦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我們就不要再考慮其過去擔任的職務高低,而只把他看作是一個普通的被告人,並只講事實和法律。我們切不可將過去多年來對鐵道部的種種亂象乃至黑幕的痛恨,也包括對購票難的痛恨,都發洩到劉志軍身上。而事實上,現在恰恰有很多網友,正是基於對鐵道部的痛恨而希望殺掉劉志軍,這種不理性的遷怒,顯然有悖於罪刑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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