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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是怎樣做官的

http://www.CRNTT.com   2013-07-22 15:29:36  


 
  州政府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構,並在州內各區域(縣、郡)設立分支機構。地方(市)政府多半是依法設立的市民自治單位,也有獨立的權限。在行政上,聯邦、州和地方三級政府互不隸屬,各司其職,但也有互相合作的時候,主要體現在財政資助方面。總而言之,是州創造了聯邦,又批准了地方政府。三級政府都有自己的政策制定權和實施權,互為平行而非上下級的關係,而且各有自己的轄域,互不幹擾。

  中國的政權及政府建立形式歷來自上而下,先建立中央政權,然後指派人員組建省政府,再由省政府指派組建市政府…,依次設下去,直到最基層的街道或村委會。各級政府是互相隸屬的關係,一級管一級,權力自上而下,責任自下而上,下一級政府必須執行上一級政府的政策,中央以下的政府都是地方政府,必須服從中央,中央就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在許多中國人看來,這一集權體制天經地義,這一制度還影響到國人的思維方式,特別是地理和人文觀念。

  領導是利益決定者

  美國的三級政府差不多為美國人提供了近600萬個直接的就業,其中聯邦政府是美國最大的單一雇主,通過15個內閣級部門及其下屬的眾多分支機構,2011年共有雇員279萬(其中包括62萬國防部文職人員及60多萬郵政工人)。間接的就業人數遠超千萬,包括政府承包商、咨詢人員、供應商、輔選及游說人員。管理如此龐大的國家機器,分攤成本,分享所產生的利益,倘若單純通過官僚來進行,務必導致利益的內部化,產生官僚及部門利益,甚至出現官僚集團或官僚階級。美國通過政黨競爭執政,輪流把持利益分配大權,由政客(當政領導)決定利益的分配,再由多數選民決定政客的去留,這一制度安排看似合理,至少解決了官僚利益的問題,但卻產生了政客所代表的利益集團的問題,好在另有其他制度約束利益集團(另述)。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說,美國現有的官僚(公務員)制度是政黨政治妥協的產物,從早期“一朝天子一朝臣”利益一邊倒的“寵信”制度,發展到今天的公務員制度,雖然公共利益的支配權依然掌握在政客手中,但官僚的職業發言權也會得到“充分”的尊重。

  美國各級領導人的產生方式與中國完全不同,領導人極少出自官僚系統,而是產生於民主的政治(選舉)過程,而作為官僚體系中主體成員的公務員則被排除在政治過程之外。美國人通常把民選的官員叫做領導或政客,而把管事的公務員稱為官僚。兩者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領導有任期,而官僚基本上是終身制;領導管著官僚;領導發號施令,官僚執行。在領導和官僚之間還有一批官員,既是領導又是官僚,他們就是通過政治任命的政務官。政務官通常既了解領導的政治意圖,又相對熟悉所管轄的業務,是政策從制定到實施的橋梁。政務官的任期多半只限於領導的任期之內,但也有留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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