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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治和解的三大障礙

http://www.CRNTT.com   2013-12-23 09:43:58  


 
  他信執政期間,泰國社會經濟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尤其中下層民眾更是深受其惠,從而為他信派系贏得了農民群體的擁護與支持。不過,進取性的改革道路在取得收益的同時,也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由於泰國社會經濟正面臨發展瓶頸,再加上“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因此發展紅利不足以彌補改革成本。於是,如何在存量改革中公正、合理、有效地進行成本分攤與收益分配,也就成為各方政治力量的關切重點。

  長期以來被邊緣化的中下層民眾尤其是農民群體,儘管占到總人口的近七成,但是相當貧困,根本無力承擔改革成本,至於新資本集團,儘管占有巨額財富,但規模相對有限,並作為執政集團,很容易利用制度和法律疏漏將成本轉嫁。於是,他信式改革的成本,事實上主要由城市中產階級、軍人集團、官僚集團、傳統產業集團等軍人威權時期的既得利益集團承擔,從而引起各方不滿。

  既得利益集團更傾向於泰國國王的“知足經濟”道路,要求遵循保守性的改良道路,立足於現有的社會經濟結構,通過“知足常樂”宣傳引導彌合社會裂痕,規避全球化和市場化風險,自力更生地穩步推動社會經濟發展。

  2006年“9·19”軍事政變後,“反他信”陣營將“知足經濟”道路寫入《2007年憲法》,使之成為泰國法定的國家發展指針。不過,無論是2007年的他信密友沙瑪領導的人民力量黨政府,還是2011年他信麼妹英拉領導的為泰黨政府,都在沿著“他信經濟”道路繼續前進,從而引起“反他信”陣營的強烈不滿和持續不斷的反政府運動。

政治權力結構的“再平衡”

  1980年代以來,泰國政治權力結構始終保持相對平衡的互制格局,王室—保皇派、軍人集團、地方政客、城市中產階級等各派政治力量彼此制衡,保持政治體系運作的穩定和有序。

  90年代初,軍人集團以“反腐敗”為由,發動政變壓制地方政客的權力擴張,並試圖借勢掌權,結果引發城市中產階級的大規模示威集會,並導致“5月流血”事件,最終在普密蓬國王斡旋下,軍人集團被迫交出政府權柄,才使得權力結構再次恢復平衡。

  90年代末,由於地方政客權力擴張,以城市中產階級為首的各派力量共同推動了《1997年憲法》頒布,試圖通過制度建設對地方政客加以規制和監督。從結果來看,新憲法有力約束了地方政客的權力濫用,但卻並未恢復權力結構的平衡,而是促成了他信派系的政治崛起。

  作為新資本集團的政治代表,他信派系的成功得益於三方面原因。首先是來自於新資本集團的充裕政治資金;其次是對農民群體的政治動員,促成了新資本集團“資金”與中下層民眾“選票”的有效結合;再次是《1997年憲法》中有利於大黨發展的制度改革尤其是選舉制度改革。

  由於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泰國各派政治力量起初對他信派系的崛起持樂觀態度,認為具有強人特質的他信出任總理有利於引領泰國走出困境。不過,隨後數年間,他信派系迅速擴張,不僅通過2005年大選囊括了眾議院3/4議席,組建了泰國首屆“一黨內閣”,而且通過“銀彈攻勢”對憲政獨立機構加以滲透,使得各派政治力量很難通過正常渠道對他信派系形成有效制約。再加上他信本人的企業總裁式專斷作風,以及進取性改革主張,最終促使各派政治力量在2006年聯手掀起“反他信”政治運動。

  對於“反他信”陣營而言,推翻他信政府不過是形式,恢復權力平衡結構才是根本。“反他信”陣營主持頒布的《2007年憲法》增補了諸多權力制衡安排,試圖以此約束新資本集團的權力擴張。但問題在於,隨著農民群體的政治化,泰國的政治生態早已不是少數精英的政治妥協所能主導。

  2007年和2011年的兩次大選,他信派系在“反他信”陣營的壓制下,依托占總人口近七成的中下層民眾尤其是農村民眾的支持,不僅成功贏得大選,而且擁有簡單多數的席位優勢。這就使得反對派的民主黨根本無力在國會發揮制衡作用,從而使“反他信”陣營對重建政治權力平衡結構的期望落空。再加上普密蓬國王年事已高,致使長期被視為權力平衡結構重要支柱的王室—保皇派日漸式微。這就使得“反他信”陣營更急於對他信派系進行壓制,以避免他信在後普密蓬時代成為無可制衡的“民選獨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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