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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八條對策

http://www.CRNTT.com   2015-11-08 08:18:40  


我們需要摒棄“左”和“右”的偏見,平衡需求側擴張與供給側改革之間的關系,一手擴張不足之需求,一手改善不足之供給,以中國式新供給主義的理念,走出一條新路。
  中評社北京11月8日電/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已經過去了7年,7年輪回,世界經濟危境已當轉勢。不過放到中國經濟的背景下,增速放緩之勢未轉,產能過剩之勢未消,收入差距之勢未減。是短暫的黯淡還是長期壓力的開始?對此學界有下滑論者,有刺激論者,有硬著陸論者,有創新創業論者……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民生宏觀研究院院長管清友、高級宏觀研究員朱振鑫文章認為,問題與主義無須爭論,關鍵是要解決當下的問題。那麼,問題是什麼?

  一是供給不足。服務業、高端製造業、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基礎設施的供給依然嚴重不足,很多人為了購買一份心儀的體檢產品或一個馬桶蓋而遠赴海外,但也有很多城市卻每每在暴雨之後成為水城。這種短缺不可能單純依靠凱恩斯主義從需求端去解決。

  二是需求不足。傳統工業的產能過剩依然嚴重,PPI已經連續43個月負增長,煤炭、鋼鐵、水泥等企業苦不堪言。產能過剩的實質仍然是產需不匹配,這種過剩也不可能單純依靠里根經濟學從供給端去解決。

  文章表示,我們需要摒棄“左”和“右”的偏見,從歷史中吸取管仲、王安石、張居正等先賢之政治智慧,也須吸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和供給主義等西方學者之理論精華,平衡需求側擴張與供給側改革之間的關係,一手擴張不足之需求,一手改善不足之供給,以中國式新供給主義的理念,走出一條新路。

  基於此,提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八條對策:

  一策:激勵官員,重建激勵相容機制,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反腐打破了政府運行中原有的激勵相容機制,不過配套改革也需要隨之跟進。就像一場比賽淘汰了不會飛的鳥,但如果不把鳥放出籠子,鳥依然不會飛。

  為此,下一步應該通過配套改革,把飛鳥的潛力真正釋放出來。這就需要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公職人員管理體系,包括公務員、國企和事業單位人員。高薪不一定養廉,低薪也不一定養懶,關鍵在於讓薪酬和編制浮動起來,打破鐵飯碗,怠政者能下,勤政者才能上。

  另一方面,要改革央地財政關係,激發地方政府積極性。分稅制改革形成的財稅體系問題逐漸凸顯:財權事權不匹配、負向激勵、財政資金投放不暢。未來一要適度擴大地方政府對現有財政資金的支配權。擴大向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提高一般轉移支付比例;二要適度提高地方財政收入比例,新增比如房地產稅等地方稅種,適當擴大共享稅中地方財政的分享比例。

  二策:放鬆管制,大幅降低服務業門檻,以市場力量突破供給瓶頸。

  服務業是未來中國經濟和社會的雙重穩定器。一方面穩定經濟,另一方面穩定就業。國家統計局根據近兩年數據測算得出,第三產業每增長1個百分點能創造約100萬個就業崗位,比工業多50萬個左右。

  服務業的發展瓶頸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供給不足,下一步必須通過供給端的開放來解決:首先是金融業開放。資本市場對外國投資者進一步開放;放鬆外資對金融業的持股比例;放鬆銀行業的牌照管制;允許混業經營。二是教育市場化。公立學校教職工未能獲得市場化的收入,缺乏有效激勵機制。下一步應該擴大學校的自治權和社會資本的辦學權;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促進私立和公立學校的合作;發展民營教育集團。三是醫療民營化。地方政府可以甩掉財政包袱,社會資本可以獲得新的投資渠道,通過產業鏈實現盈利;醫院工作人員可以獲得市場化收入,一舉多得。

  三策:擴張財政,提高赤字,發債減稅,從需求端解決產需不匹配。

  當前我國“積極的財政政策”實際上還有較大的空間。2015年的財政赤字目標雖然提高到2.3%,但仍遠低於國際警戒水平3%,也明顯低於我國2009~2010年的水平,下一步可以繼續擴大財政赤字。從中央政府角度看,可以增發專項國債和特別國債,專項金融債作為一種特別國債,可以繼續擴容。從地方政府角度來講,可以提高地方債發行額度,並做好配套制度改革。

  另一方面,可以考慮大規模減稅。“里根經濟學”應對滯脹的核心就是大規模減稅。我們可以採取的措施有:提高直接稅比重、減少重複徵稅、個人所得稅指數化、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轉變等等。

  四策:壓縮過剩,加快企業重組併購,從供給端解決產需不匹配。

  經濟危機的實質是“過剩”,不解決產能過剩,就不可能走出危機。很多決策者對去產能聞之色變,認為去產能就是“破”,意味著砸機器、倒牛奶、社會動蕩。但事實上,去產能也是“立”,通過併購重組,可以有效緩解去產能的陣痛,同時重塑企業活力。結合國際經驗和中國困境,政府可以從以下幾點尋求新突破:一是推動大巨頭整合重組,可以從央企整合開始。從美日韓等國的經驗來看,化解產能過剩的過程一定伴隨著行業寡頭的整合和超級巨頭的誕生,要麼大並大,要麼大吞小。二是降低併購重組的制度交易成本。簡化相關法律流程與環節,降低併購重組的時間成本。監管機構放權,減少行政審批。三是發揮金融體系尤其是資本市場的融資、定價和監管職能。四是實施過渡期保護,為併購重組贏得時間。從企業併購到形成新的盈利點之前,可以由政府實行一定的產業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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