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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如何面對台灣島內的奇談怪論

http://www.CRNTT.com   2017-05-27 00:21:50  


  中評社北5月27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1971年10月,聯合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的著名聯合國決議,該決議解決了中國的代表權問題,到目前為止,聯合國通過的決議並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然而,台灣島內的一些國際法專家,卻把聯合國通過的決議看作是一個“笑話”,認為聯合國通過的決議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的規則,認為北京“重返聯合國”不是歷史事實,“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地位不是事實,“中華民國”代表發言所指出的“聯合國自行破壞了憲章”則是歷史事實。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下台之後,不斷地在高等院校發表演講,重申類似的觀點,這就使得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似乎變成了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在國際法上國家代表權和國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聯合國通過的有關決議旨在解決中國的代表權問題,而不是解決國家主權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是聯合國決議表述的核心內容。由於中國國內戰爭的結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大陸成立,中國國民黨在台灣成立“中華民國”政府。因此,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開始,聯合國就應該解決中國的代表權問題。但令人感到遺憾的是,由於某些國家從中阻撓,從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中國的代表權問題始終無法得到解決。在這樣的歷史大背景下,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重新返回聯合國,實際上是撥亂反正,因此,聯合國通過決議驅逐“蔣介石的代表”,實際上就是驅逐非法代表中國的蔣介石代表,聯合國通過的有關決議,實際上已經解決了中國的代表權問題。

  但是,正如人們所看到的那樣,台灣一些所謂的國際法專家始終不願意面對國際法的基本常識問題,把國家的主權和國家的代表權混為一談,自以為在“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問題上擁有發言權。正是由於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只是為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權問題,因此,無論是在語言表達方面,還是在尊重聯合國憲章方面,都使用了非常嚴謹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之後,就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繼續滯留在聯合國的“中華民國”代表就失去了代表資格,他們只能代表蔣介石政權或者成為蔣介石的代表,因此,聯合國通過的有關決議實際上就是要趕走“蔣介石的代表”,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席位,這種做法不是聯合國大會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的有關規定,恰恰是按照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基本原則,乾淨利落地解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根本性問題。假如把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看作是關於國家主權的決議,那麼,很多問題無法解釋,但是,如果把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決議看作是中國政府代表權問題,那麼,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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