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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IPAC的本質與涉台影響分析 | |
http://www.CRNTT.com 2024-10-03 00:04:58 |
IPAC於2023年9月舉行了在布拉格的第三次峰會,並通過了會議公報。公報在台灣、“跨國鎮壓”、可再生能源、香港、一帶一路、人權六大議題上分別闡述了中國政府在這些方面的作為,然後通過“Unit”、“Protect”、“Lead”三個方面做出了IPAC倡議。此次峰會公報重點著墨於在六大議題上反制中國的實際措施,比如在台灣議題上,公報決議要求推動各國政府評估兩岸緊張局勢顯著惡化下最可能發生的情境對經濟的影響,推動各國政府建立跨國機制,保障與台灣當局的關係,加倍努力確保台灣代表處在全球享有必要的地位等。在可再生能源議題上,公報圍繞防止具有戰略意義的供應鏈被戰略競爭對手控制,提出了包括推動各國政府鼓勵本地生產在內的一系列措施。在人權議題上,公報決議包括要求各國政府施壓中國政府進行調查,利用IPAC平台支持相關訴訟行為,支持通過聯合國機構追究責任等措施。在“一帶一路”議題上,公報決議包括要求各國政府瞭解“一帶一路”的相關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加強全球基礎設施合作,提供“一帶一路”的替代性解決方案等措施。在香港議題上,公報決議包括呼籲各國政府停止香港過去享有的優惠地位,推動各國政府修訂商業風險建議,呼籲對投資者進行監管,確保人權和核心政治自由得到尊重等措施。在“跨國鎮壓”議題上,公報決議中包括呼籲各國政府舉辦公開聽證會,要求各國政府公開資訊,敦促各國政府審查並暫停仍然存在的雙邊員警和司法合作機制等措施。⑫ IPAC的華盛頓會議和布拉格峰會公報的共同特點是話語空洞、老套,充滿著基於意識形態偏見和特定政治目的的抹黑與污衊,以及道貌岸然的態度。通篇話語都是完全照搬西方世界輿論的“反華”固有論調和話術,衹有缺乏事實基礎、空洞的指責與挑釁,毫無公信力可言,而這也恰巧比較符合組成IPAC的這些議員們一貫的“反華”論述的調性。由此可見,IPAC發揮的衹是世界“反華”輿論的造勢機器的功能,但其影響力又極為有限,因此不得不不斷尋求擴張成員規模,以及在“反華”熱點議題上發聲。IPAC在布拉格峰會中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具體的行動措施,試圖彰顯自身具有清晰的行動規劃和路線,但所有的措施基本都集中在“呼籲”、“影響”的程度,彰顯了IPAC在固有的輿論宣傳作用之外,本質上衹是一個帶有諮詢與顧問性質的組織,這是由其平台的性質和組成成員的性質決定的。由於IPAC是一個跨國議員聯盟,衹是一個鬆散的議員的集合,該組織的決議並沒有國際法上的法律義務要求各國遵守。且IPAC成員由來自近40個國家的國會議員組成,每個國家多則數十個,少則個位數,這樣數量的成員在任何一個國家的議會都不可能具有獨立的從決策到立法的一整套程序推進的能力,衹能是加以建議和呼籲來試圖影響行政部門決策或是在議會內部獲取多數支持來推進立法。況且當一個國際組織的成員越多,分佈越廣,其實越會因為各國具體利益的分歧難以協調一致行動,組織的行動力會下降,因為該組織目前的各項行動與決議都是以“反華”為唯一目的,政治立場極端且偏頗,在經濟全球化的當下,該組織內為數眾多的國家不可能在“反華”這個立場上具有程度完全一致的利益需求。最後,該組織目前是因共同的反中意識形態結合而成,針對組織內部具體成員的激勵較為缺乏,因此難以調動組織成員的行動積極性,故而使該組織人員看似龐大,但大多數成員的作用僅止於表態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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