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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興亡,匹夫有權

http://www.CRNTT.com   2012-09-18 11:22:12  


國家硬氣,先要讓公民的權利硬氣
  中評社北京9月18日訊/81年前的今天,是一個關乎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日子——日本在華策劃實施了九一八事變,拉開了對中國進而對亞洲及太平洋地區全面武裝侵略的序幕。這一天在後來也被稱為“中國國恥日”。

  “國恥”發生81年後的今天,世界已經整體走向文明與和平。然而在“主權神聖,寸土不讓”的口號下,相當多的中國人把最近的釣魚島爭端看做又一件“關乎興亡”的國家大事,於是他們要行“匹夫之責”。

  然而天下興亡,匹夫固然有責;可也不能忽略:天下興亡,匹夫也該有權。

  ■ 若匹夫之權被侵犯,則天下興亡無意義

  己域里,個人有說了算的權利

  100多年前,中國最早的啟蒙者之一嚴複先生翻譯了穆勒的《論自由》(《On Liberty》),嚴複將書名翻譯為《群己權界論》。不得不說這個翻譯體現了嚴複的高明和漢語的美妙——寥寥四個字,便講清了一個人類社會的大道理。

  這個大道理就是:有些事是大家的——屬於群域;有些事是個人的,屬於己域。群域的事情不能個人說了算;己域的事情不能大家說了算。

  一個人表達什麼觀點、選擇哪種品牌、開辦何種商店……,這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屬於己域。對屬於己域的事情,他人可以評價,但不能幹涉,即一個人在己域享有不可侵犯的自由權利。如果你想幹涉現在屬於己域的事情,那麼對不起,你得先把這件事變成群域的事情再說,否則再不贊同也只能“動口不動手”。比如,你若想讓別人不使用日貨,只能去呼籲出台一個“禁止使用日貨法令”,以法律的形式將群己的邊界改變,而不是直接去阻撓別人。

  群域里,公眾有說了算的權利

  而一個國家對爭議領土爭還是讓、對戰爭發起還是停止……,都是全體國民共同的事情,屬於群域。對屬於群域的事情,個人可以發表主張並投出自己的一票,但不能越過大家的意見自行其是,即公眾在群域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權利。

  如果公眾對群域的事情不能參與決策,則他們對事情的結果當然也不必負有責任。比如,若一個人沒有參與決策(支持、反對或棄權)一個“禁止使用日貨法令”的出台,則他當然沒有抵制日貨的責任。因此匹夫有權,還是匹夫有責的前提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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