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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 暗含政府萬能思維

http://www.CRNTT.com   2012-11-05 11:01:30  


 
  但對於人民幸福,政府還是可以有所作為。18世紀歐洲人就認識到,不管人們如何理解幸福,饑荒、瘟疫、戰亂都與幸福不兼容。上世紀末,多項跨國研究表明,在一國收入水平很低的時候,隨著人均收入增加,國民幸福感也越來越強。經濟落後國家,一般都是人民幸福感很差的國家。這意味著,政府的確可以通過發展經濟,為人民幸福“建功立業”。

  在中國,政府似乎用武空間更大,可以做得更多,取得更大“成績”。這是因為,由於唯GDP論根深蒂固,很多地方官員通過強征強拆、抬高房價等極大地擠壓了的民眾幸福感。只要他們觀念一變,人們少一份壓力,就有可能多一份生活的從容與快樂。很多地方提出,要在就業和收入、醫療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人居環境等方面下功夫,“送福”到家。只要實實在在做下去,就能奠定人民幸福之基。

  但問題是,政府的這些舉措有利於民生幸福,但遠不是讓人民幸福本身。今年4月,美國知名專欄作家羅伯特.薩繆爾森在《華盛頓郵報》上撰文認為,政府也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使人們感到不幸福的原因(饑餓、失業、疾病),但沒有痛苦並不意味著幸福,讓每個人實現幸福並不是政府的義務。現在各地政府出台的“送福”新政,無非是就業和收入、醫療健康、消費和住房之類,本屬政府的傳統功能。謂之幸福指標,不過是一種包裝。

  更為關鍵的是,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暗含著政府萬能的思維。羅伯特.薩繆爾森就擔心,如果允許政府幫我們“追求幸福”,政府卻有可能借機對社會強加更多干預。1814年,拿破侖戰敗,在楓丹白露簽署退位詔書時,他對將士們演說:“我曾經想要使法國幸福,但我沒有成功。”致力於人民幸福的信念,完全可能令政治人物產生救世主心態,造成人們意想不到的災難性後果。

  政府放棄唯GDP論,致力於“人民幸福”的施政目標,看起來是好事,但也是一個巨大的悖論:我們願意讓政府在人民幸福上施展拳腳,但曾經過度擠壓我們幸福感的,不正是不少現在以人民幸福為己任的政府部門嗎?若幸福僅僅是官員的一個口號則已,如果官員們過於認真與執著,會不會意味著政府權力的新一輪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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