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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必須承擔逐條審議並修改的惡果

http://www.CRNTT.com   2013-07-08 08:34:23  


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目前台灣地區的內外形勢都不容民進黨及蘇貞昌繼續撒賴下去。圖為民進黨在立院杯葛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中評社北京7月8日訊/台灣“立法院”第三會期的第一次臨時會,雖然通過了通過《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等十一項議案,但由於藍綠黨團分歧並發生肢體碰撞,無法趕及通過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過,朝野黨團卻達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逐條審查、表決,不能包裹表決,未經審查通過不得生效”的共識,而第二次臨時會最快可在二十九日召開,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可能會再次被提交審議。但民進黨黨團除了是“堅持逐條審查、表決”之外,還揚言將會對其不滿意的條文內容進行修改,這是否會導致《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被修改到面目全非?或是經“華山會議”,尤其是外國駐台“外交代表”對“修改協議”提出質疑之後,蘇貞昌大徹大悟,為了自己的“二零一六”前景,即使是為了保全面子,不會收回“逐條審查、表決”,但也會不再堅持“逐條修改”,實質上是變相的“全案表決”?也就值得關注。  

   在兩岸協商代表努力下,在海峽兩會第九次領導人會議上正式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由海基會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送交“行政院”審核,並由院會通過;“行政院”完成審核後,提請“立法院”審議。本來此已有“ECFA”的前例,儘管民進黨黨團主張“逐條審議,逐條表決”,但馬英九強調,“ECFA”雖不是條約,但依國際慣例,應比照條約,以包裹方式在“立法院”完成審查。最後還是以“逐條審議,全案表決”完成審查。因此,作為“ECFA”協議的後續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按道理也應是以“逐條審議,全案表決”方式完成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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