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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沒有戶籍制度 社會為何沒有亂套?

http://www.CRNTT.com   2014-09-21 10:35:35  


 
  美國人的祖先最先從歐洲移民到北美時,就有一句著名的口號,“哪裡有面包,哪裡就是祖國。”現代美國人繼承了這個精神,哪裡生活好,哪裡就是家園。美國有的企業招聘外地員工時,甚至給支付搬家費。

  美國人搬家的理由還多呢,哪個地方環境好哪個地方稅收少哪個地方學校好哪個地方本族裔人口多哪個地方稱心的餐館多,都會成為搬家的理由。據說美國人平均一生要搬十幾次家。

  美國人熱愛生活,熱愛家庭。人到了哪裡,家就必須遷移到哪裡。絕對不可能兩地生活,絕對不可以為了事業而不顧家庭的。房子可以換,家可以搬,就是夫妻不能分居,未成年的孩子不能分離。美國人絕對不理解中國民工一年只回一次家的境況,他們認為那樣太不人道了。

  可以肯定,如果有哪個威權總統敢發一個命令剝奪了美國人的遷徙自由,把類似中國的戶籍制度強塞給他們,美國人一定會彈劾他的,如果彈劾不成,一定會再打一次獨立戰爭或解放戰爭。

  問題是,美國沒有戶籍制度,美國人沒有戶口,也沒有派出所村委會居委會這樣的管理機構,他們這樣搬來搬去的,那社會不亂套了嗎?政府怎麼管理呀?

  筆者把這個問題提給勞倫斯。

  勞倫斯對“政府管理”這個概念很反感。他說,“誰管理誰呀?政府不是管理公民的,是要為公民服務的,應當是公民管理政府。我每次搬家到一個新地方,都是政府或想進入政府的政客(競選議員或政府官員的人)上門來請我,一個新到來的公民,去管理他們,而不是他們來管理我。”

  說的也是。在美國,沒有哪個政治家或官員敢認為自己是公民的領導、上級、管理者,也沒有哪個公民會買有這種意識的人的帳,想領導人民管理人民的人絕對沒有任何機會涉足政治領域,老老實實恭恭敬敬地為選民服務才有機會。

  美國公民每遷徙到一個新的地方,就自動成為了那裡的居民,自動地擁有了該地的管理地方政府的權利——選舉權和其他政治參與權利,自動的享受當地的社會福利待遇。

  不需要申請或批准,不需要辦理什麼戶籍手續。你只要在那個地方居住,即使時租住的房子,當地政府也會主動找到你,請你行使權利。比如做選民登記,做陪審團候選資格登記等。選舉時,候選人的競選班子會主動向你寄送競選資料,尋求你的支持和“管理”。

  問題是沒有戶籍制度,沒有戶口的轉入轉出,原居住地政府怎麼知道你這個“管理者”走了,新居住地的政府又怎麼知道有新“管理者”來了。特別是新政府怎麼知道你住在那裡,如何了解你的基本情況。你不去政府報到,政府怎麼找到你呀。

  勞倫斯告訴我,美國的各級政府是從DMV(機動車輛處)那裡獲得公民信息的。在美國,幾乎所有的公民都有駕駛執照,美國關於駕駛執照的規定是,駕駛人員每到一個地方超過15天,就必須到DMV登記,否則會被視為持無效證件駕駛。

  所以,每個公民搬家了,會到DMV登記變更住所的信息,這樣,DMV就有了有駕照人員流入流出的詳細信息,當地政府也由此得到了本地居民的流入流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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