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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青人 切莫為反對派火中取栗

http://www.CRNTT.com   2010-01-12 13:42:18  


 
                     少數年青人過激行為原因複雜 

  令人氣憤的是,反對派喉舌惟恐天下不亂,居然吹捧這群過激者為“叱吒風雲的一群”,還胡說是因為“八○後”甚麼“三十而不立、難立”所致云云。這種“捧殺”和狡辯,可謂居心不良! 

  當今香港的頂級成功企業家,誰沒有經歷過二十來三十歲階段?那階段他們是腳踏實地艱苦創業才有今日之成就,有哪個是靠以過激手段反社會來發達的?沒有!筆者二十來歲抵達香港時,身家只有一條泳褲,全靠自學不息、奮鬥不止,今日才成為上市公司主席。謹以過來人身份忠告“八○後”年青人:不要被政客誤導,正路不走而走歪路! 

  所謂“八○後”極少數年青人過激行為(包括衝擊中聯辦)的產生有複雜的成因:第一,英國對香港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統治和過渡期的“民主拒共”部署,造成部分港人對祖國的疏離感,不少年青人對祖國的認同、感情和使命感有待提高;第二,本港不論學校教育以至公民教育在《基本法》普及宣傳方面均欠缺力度,不少青年人對《基本法》憲制地位及其條文內容、立法原意仍不甚了了;第三,長期以來香港的教師隊伍一直被反對派所控制,“教協”頭目、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在每屆立法會教育界功能組別選舉得票率都高達八成多,愛國“教聯”則積弱不振,故此多數“為人師表”者向青年學生灌輸的政治取向不問而知。前學生領袖陶君行、蔡耀昌等皆成了反對派“薪火相傳”的新生代就是證明!第四,一年多來,社民連“三惡”在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堂擲蕉、掃檯、罵粗口等暴戾行徑給新生代極壞啟示:原來“發爛渣”都可以博“出位”!原來“肢體語言”都可登大雅之堂!原來無視“一國”挑戰中央都可以充當代議士!這些負面訊息在社會發酵,當然誤人子弟! 

                         有的放矢 對症下藥 

  應該怎樣看待今天香港極少數“八○後”的脫序過激行為呢?記得一九七一年中國搞“乒乓外交”,周恩來總理回答美國運動員科恩所問“您如何看待美國青年的頹廢派?”時曾說:“年青人在探索人生道路時難免會走些彎路,但實踐會教育他們,讓他們終歸會變得聰明起來”。因此,香港特區政府和市民在引導包括“八○後”的年青一代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時應“有的放矢,對症下藥”: 

  第一,香港社會必須高度重視對青年的愛國愛港公民教育,認同“一國”是“兩制”前提,認清香港的憲制地位,認識《基本法》對香港的指導、規範作用,結合改革開放三十一年來國家的巨大變化和驚世成就,客觀、科學地再認識中國的執政黨,掃除殖民時期“民主拒共”對執政黨的妖魔化宣傳流毒; 

  第二,愛國力量必須正視和反思在教育界以及法律界、輿論界為何會長期被反對派佔了上風而己方居於劣勢的原因。記住:丟了教育界陣地,就是丟了年青一代!教師隊伍被誰掌握,年青一代就被誰掌握!要從挫折中吸取教訓,努力壯大愛國力量,爭取在教育界、法律界、輿論界三大政治戰略要地擴張影響力,逐步扭轉下風態勢,最終令愛國力量和愛國觀念對青少年的影響在整個社會進佔主流地位; 

  第三,鑑於“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特區政府和社會團體及輿論界應重視“十大傑出青年”的選舉活動,糾正年青人“只知歌星,不知傑青”的不良現象。建議再從中選出“年度最傑出青年”,將這些傑青的正確人生觀和突出事績大力宣傳、報道、評論,“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帶動萬千青年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第四,希望本港成功的頂尖企業家除捐資教育、公益、慈善之外,多些現身說法,向青年講解“做生意成功,一定要建立在做人成功的基礎上,生意的成功才有堅實基礎”的道理,作為企業家對社會的最佳回饋。社會輿論也不要將有多少億身家作為成功唯一標準。除經濟頭腦之外,應把良好品格、政治智慧及文化素養亦列入成功要素。“人往高處走”,應讓青年對人生“高處”有正確認識; 

  第五,特區政府可與中央政府多磋商,舉辦類似奧運金牌選手訪港、太空人訪港等活動,以及兩地青少年互訪、香港青少年返內地參觀名勝古跡、革命聖地等活動,以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令愛國主義教育“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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