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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和市民都不應在補選投票

http://www.CRNTT.com   2010-02-09 09:53:05  


曾蔭權稱反高鐵示威者不負責任(資料圖片)
  中評社北京2月9日訊/特首曾蔭權日前在一份英文報刊的訪問中透露,未來的立法會補選,他可能不會去投票。作為特區行政長官,在一場法定選舉中不去投票,或者“事先張揚”不會去投票,有無幹擾選舉條例之嫌?會不會形成某種可能左右選舉結果的不公平?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社評“特首和市民都不應在補選投票”指出,在如此嚴峻的事實面前,作為特區行政長官,不能不考慮中央已經作出的特區並無“公投”制度的警喻,不能不考慮特區和中央一貫的良好關係,不能不考慮廣大市民維護安定繁榮和希望政制發展向前走的意願,這里面首要的考慮,不是個人取向,而是必須要對特區整體民眾的利益和福祉負責。社評內容如下: 
 
  特首曾蔭權日前在一份英文報刊的訪問中透露,未來的立法會補選,他可能不會去投票。

  過去每逢“選舉年”,特首投票已經成了“選舉一景”,傳媒事先會獲知特首將會到哪個票站投票,翌日,特首“笑口噬噬”把選票放入票箱的照片就會出現在各大報章上。這個“慣例”看來將會打破。

  特首作為特區行政長官,在一場法定選舉中不去投票,或者“事先張揚”不會去投票,有無幹擾選舉條例之嫌?會不會形成某種可能左右選舉結果的不公平?……答案是並無幹擾或不公。

  首先從法理上而言,特首在職權上是特區之首,但在選舉及被選舉權上卻並無任何特權或特別責任,也就是說,曾蔭權手上的一票和廣大選民手上的一票是“等值”的,因此他個人同樣也擁有如何使用這張選票、如何行使自己選舉權利的自由──包括不投票。

  當然,以往歷次選舉,“戰情”有時也十分激烈,但特首都不會吝於其手上一票,那是因為,過往的選舉並不存在任何可能觸及違反基本法以至違反國家憲制的因素,選舉對特區的政治、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影響都是正面和積極的;然而,眼前的立法會補選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公民黨”、“社民連”的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以至什麼“用選票起義”,已經令到這場補選被嚴重扭曲和變質,甚至如一些人士所形容的補選已經被抗中亂港分子所“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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