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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認同乃最終統一充分條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0:11:48  


 
  推動統合的目的在推動重疊認同

  “統合”與“整合”的概念不同,“整合”的基礎是成員間有著相互依存的利益,彼此願意透過更便捷的方式促使成員間更進一步的合作與互動,但是成員間並沒有發展出共同的政策或超國家機制。例如世只貿易組織(WTO)、“東協加一”等均只能算是全球或東亞的整合,而非統合,不涉及政治或文化認同問題。“統合”是“整合”的更深階段,表示成員間不僅在某些議題上已經形成了共同政策,也共同成立超越成員國權力的常設機制,也願意追求彼此的“重疊認同”。

  因此,以“統合”為精神的“共同體和平”與一般以“整合”為目標的“國際機制的和平”在意義上是不相同的。在目前的國際機制中,仍舊是由主權國家所組成的機構,即使是如WTO與亞太經合會(APEC)等機構,容許經濟體的加入,但是在運作時,“權力”與“利益”仍然主導著“如何分配利益”。相對的,作為歐洲統合機制的歐洲共同體,當然也有“如何分配利益”的爭議,但是也有培養彼此認同的“超國家機構”與“共同政策”等統合作為。這使得歐洲共同體會員國間的社會共識可以隨著時間,藉由機構的成長而逐漸深化與鞏固。換言之,一般國際機制是以協調各會員體利益為主,但是歐洲共同體更多了一個培養“重疊認同”的機制。

  雖然杜意奇(Karl W. Deutsch)曾用“多元安全共同體”來建構其理想的和平模式,但是杜意奇所稱的共同體,主要是國家間各種議題多面向的交織,在他看來,美國與加拿大,或者北約盟國間均可以“多元安全共同體”稱之。不過,筆者認為,如果要合乎建構主義者所凸顯的核心價值“認同”來看,杜意奇所稱的“多元安全共同體”仍舊屬於新自由主義所推崇的範例,而不能算是社會建構主義者所理想的模式。當今世只,目前也只有歐洲共同體合乎社會建構主義者的期望。兩岸如果建立長久的和平關係以及未來的良性統一,參與歐洲統合經驗,建構有助於兩岸“認同”的多樣性“兩岸共同體”應該是值得追求與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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