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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的途徑

http://www.CRNTT.com   2010-10-15 00:51:42  


 
  三、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

  因“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P4或TPP)是目前唯一覆蓋太平洋兩岸,聯繫亞、美洲的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包括智利、新加坡、紐西蘭、汶萊),且明文開放給APEC成員或看法相近的其他經濟體,在締約方同意下加入。2008年9月美國宣佈加入TPP的擴大談判。

  2010年3月15日TPP的首輪談判在澳洲墨爾本登場,包括美國在內的8個太平洋沿岸國家開會討論貿易協定,想要在5年內讓美國出口倍增的美國總統奧巴馬,希望藉由加入TPP,提升美國在亞洲的經濟地位,還準備將TPP的談判模式作為美國未來貿易政策的範本,除了目前已經參與談判的美國、澳洲、汶萊、智利、紐西蘭、秘魯、新加坡及越南等八個國家之外,由於看好泛太平洋地區的經濟發展,包括加拿大與馬來西亞等國紛紛投以高度的關切。

  展望未來,若TPP的擴大將成為亞太地區的新機軸,可能成為美國提倡FTAAP的基準。美國期望擴大參加國,可能形成亞太地區新國際經濟秩序的核心,形成以美國為核心向外輻射至亞太區域的扇形戰略連結,藉此平台建構美國的新經濟圈,重啟亞太區域主義,左右全球經貿體系發展。

  四、東亞共同體的發展

  自1997年12月起,東盟--中國、日本、韓國(10+3)和3個“10+1”(東盟--中國、東盟--日本、東盟--韓國)都會定期舉行首腦非正式會晤。1999年11月28日,在馬尼拉舉行的“10+3”領導人會議發表了《關於東亞地區合作的共同聲明》,將原有東盟框架所涉及的貿易、投資等議題拓展到貨幣金融、社會文化、科技開發以及安全保障等新的領域。2001年東亞展望小組提出東亞合作的長期目標是建立東亞共同體。2005年12月14日首屆東亞高峰會召開(俄羅斯也於2005年申請加入,並以觀察員身份參加。),東協十國加上中、日、韓、紐、澳與印度領袖“吉隆坡宣言”,確立東亞峰會定期與東協高峰會同時舉行,承認東協在東亞峰會的主導性,並宣示東亞高峰會被定位為支持“東亞共同體”建設的戰略論壇。

  2009年10月25日,東亞合作系列峰會在泰國華欣開幕,各國領導人同意在經濟、教育、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加強合作,並在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確認將發展一個更大共同體的願景。同時在第十二次10+3高峰會上,各國領導人重申將10+3機製作為實現東亞共同體長期目標的主要載體,由亞細安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

  由於中日能否真正妥善處理歷史、東海等敏感問題、能否構築長期穩定的戰略互惠關係將成為影響東亞共同體建設的關鍵。對此,2009年10月10日第二屆中日韓領導人峰會發表的《中日韓合作十周年聯合聲明》中明確指出,三國致力於在開放、透明、包容原則基礎上建設東亞共同體的長遠目標,致力於區域合作,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上的溝通與協調日益加強。

  展望未來,東亞共同體的發展架構,未來可能會形成形式上是以東盟為核心、為領導,但實際事務的推動由中日韓協調為主。特別是中日韓合作的範圍已經擴大到氣候變化、環境、勞工、能源等問題,這些議題勢必也會成為未來所謂的循序推動東亞共同體的務實合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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