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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成鋼再陷爭議 我們看到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4-05 10:55:25  


 
  ■ 全世界都沒有依靠“高薪養廉”的

  對事務官,一般參照私企平均水準

  國外的官員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靠選舉上台,負責政務的政務官(也叫政客);另一類是受政府選拔雇傭上崗的辦事員,稱為事務官。

  對於事務官的定薪。世界上通行的規則就是參照私企,而且往往會略低於私企。以美國為例,定薪原則是事務官工資不得高於私營企業職工工資。而傳說中“高薪養廉”的新加坡,事務官的工資其實也不高於同等水平的私企員工。

  對政務官,有綜合定薪和參照私企兩種,後者被誤認為“高薪養廉”

  既然新加坡事務型官員的工資並不高,為什麼會有“高薪養廉”的說法呢?這是因為新加坡總統能拿200萬美元的年薪,相比美國總統的40萬美元年薪,要高很多。相比於中國這種官員“表面工資”極低的國家,更顯得是“高薪”。

  但很顯然,所謂的“高薪”,不過是新加坡這類國家把“參照私企”的定薪規則貫徹到政務官層面而已。因為新加坡大公司的CEO也能拿到200萬美元這個收入,所以總統順理成章也拿這個數。與新加坡不同的是美國。在美國,“從政”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種價值,因此當上政務官已經收獲了一份價值,就不需要靠金錢再來刺激,所以美國很多政務官都不拿薪金。而且從政的經歷也是可以轉換為金錢的,比如總統卸任後靠寫書和演講能收入頗豐。

  “高薪養廉”也不可能成功

  數據能夠說明問題:2003年菲律賓政府雇員的賬面平均工資是全國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這三個國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個排名國家中位居倒數;相反,挪威、日本、奧地利等部分發達國家,政府雇員的平均工資還及不上社會平均工資,但清廉程度得分卻高居前列。

  從歷史的角度看也是如此,雍正發明了“養廉銀”,大幅度增加了官員的收入,但由於監管機制不完善,貪腐行為並沒有什麼大幅改善,雍正一死,養廉銀未廢除,貪污之風卻更勝從前。

  “高薪養廉”不管用,那到底該如何設計官員薪酬制度,讓官員既不貪腐,又能盡心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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