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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升格‧台灣省被肢解‧城鄉差距擴大

http://www.CRNTT.com   2013-01-04 09:13:22  


 
  就此而言,繼續將原屬台灣省轄的幾個縣市升格為與省平級,而且還具有地方自治權的直轄市(現在的台灣省與“福建省”都是“行政院”派出機構,不具自治權),實質上是瓜分肢解了台灣省。這除了是為實施《地方制度法》,便於管理之外,也帶有凸顯“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地區“並非是中國一省”的意思。李登輝當年要搞“廢省”,除了是防範宋楚瑜的“葉利欽效應”之外,還是要彰顯“中華民國在台灣”,以作為“特殊兩國論”的理據。實際上,“廢省”本來就是民進黨實現“台獨”的重要步驟之一。而一九九四年李登輝就把自己支持宋楚瑜競選台灣省長,視為自己不是搞“台獨”的一個根據。依此邏輯,李登輝在僅僅兩年之後要“凍”掉台灣省,就是要搞“台獨”了。

  馬英九執政後,做了連李登輝、陳水扁當政時想做但來不及做甚至是不大敢做的事,積極推動“三都十五縣”行政區劃調整政策,後來又進一步演變成“六都十六縣市”的地方政府體制架構,就進一步分割原屬於台灣省的行政區域,等於是把台灣省分割肢解得七零八落。這就難怪一些“統派”學者,會將之與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政策掛連起來,視為是其“B型台獨”的行政步驟之一了。

  在實務上,將部分較為富庶的縣市升格為直轄市,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可能會造成貧富懸殊,城鄉差距擴大,變成了“一島兩制”。本來,在台灣只有台北、高雄兩個直轄市時,這個矛盾就已經顯現。實際上,在權限與財政上,逐步地使直轄市在教育、交通、都市計劃上,取得較為寬鬆、自由的權限;更重要的是,“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劃分,直轄市實與非直轄市之間,存有天與地的差別。如在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面,台北市與原高雄市共可分得統籌分配稅款百分之四十七,在這套分配機制運作幾十年之後,就形成直轄市與非直轄市間,都市建設的钜大落差。因而有學者指出,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直轄市之後,依法可以增加財政規模、組織規模,諸如提升公務人員的官職等級,以舒緩地方公務人員的升遷管道,並藉以擴大預算規模等等好處。但相對地,“富都窮縣”的結果,不僅無法促進區域均衡發展,還將會進一步惡化財政資源的分配,引發更明顯的排擠效應,使得未改制為直轄市的縣市反而淪為二等縣市,該等縣市民成為二等國民,而加深台灣的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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