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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成長 李某某案背後的幾種勢力

http://www.CRNTT.com   2013-09-16 11:56:23  


 
  報案

  當2月22日,北京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在自己的辦公室見到大魏的父母時,這場小夥伴的聚會已經轉變成了一件刑事案。2月19日,楊女士在GLOBAL酒吧負責人丁先生、服務生張偉等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自己於2月17日凌晨,在湖北大廈的房間內遭到李某某等5個年輕人的暴力性侵。他們在19日白天先去了和平裡派出所報案,發現走錯了地方,晚上再到管轄案發地的東升派出所報案,此時距離案發時間已接近三天。她的證據有一份北醫三院出具的“頭面部外傷,腦震蕩”的診斷,以及北京京華友好醫院出具的因性行為造成輕微傷的婦科證明,一條留存有部分嫌疑人精斑的內褲,還有第一時間接觸到她的酒吧員工對傷情的證明,以及她對案發過程的陳述。楊女士在報案時說自己是一名在廣告公司就職的白領,2月17日凌晨在GLOBAL酒吧消費時認識了李某某等5人,後被他們用毆打、揪著頭髮等暴力方式,挾持到賓館房間內輪流性侵。

  據酒吧服務生張偉後來對媒體的敘述,案發後,楊女士和酒吧最早的聯繫是給酒吧負責人丁先生的女朋友打了電話,然後再來到酒吧求助。後來在夢鴿向警方提交的GLOBAL夜半酒吧值班經理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中,丁先生也是被控告人之一,但他對媒體的問題並不閃躲。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他身穿花襯衣、綠色短褲,戴一串佛珠,抽著煙。說話不急不緩,很有條理,經常使用反問的句式,指出他認為夢鴿的控告函中不合理的地方。

  “楊女士是第二天(17日)中午來酒吧的。她來的時候鼻青臉腫,作為受害者,很慌張很驚恐。眼眶、鼻梁、顴骨都是青的,眼睛有血絲,脖子上有抓傷,明顯哭過。她說自己去買了避孕藥吃。作為女孩子,她不敢輕易報警,第一反應就是求助酒吧。她要考慮到報警被家人、同事知道怎麼辦。她首先要知道昨天的施暴者是什麼人,唯一的途徑就是通過酒吧,因為這幾個人是店裡的顧客。那時候她和我們都不知道李某某的身份。雖然之前認識李某某,但是認識不代表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只是知道這孩子挺有錢,開不錯的車,看著也像紈絝子弟。我們當時是無意中發現的,店裡有一個經理,覺得這孩子挺跋扈,因為都聽他們叫他‘阿天’,所以就想上網查查,結果查出來就是他。”

  這個說法與後來張偉在搜狐自媒體上的敘述有點出入。張偉自述2月17日凌晨乘李某某朋友李越的車離開地下車庫後:“在車上我好奇地問了李某:‘李某某平時挺傲氣挺狂的,他家是幹什麼的?’李某告訴我:‘他爸是李雙江。’其實當時我連李雙江是誰都不知道,我又問他:‘李雙江是誰?’他說:‘李雙江是唱歌的,挺有名的,是個將軍。’這時候我才第一次對李雙江有了了解。”這段陳述至少表明在楊女士尚未去酒吧求助時,已經有酒吧員工知道李某某的身份和家庭背景。

  按照丁先生對本刊記者的說法,自己出於看到楊女士受傷慘狀的義憤和對顧客的責任感,通過自己在文藝圈朋友的關係,幫助找到了李某某父親李雙江和家裡司機的電話。服務生張偉、丁先生和總經理岳某都通過發短信或者打電話的方式,聯繫過李家,商榷處理這件事。“一開始是張偉給李某某打電話,他態度很惡劣,先說自己在睡覺,把電話掛了。晚上再打,他說愛怎麼樣怎麼樣,要是有證據就告去。後來我們想,孩子不懂事,那就再找下家裡,所以我們就想著跟司機和家長聯繫。事情不能就這樣完了,需要一個說法,是賠禮道歉或者是給什麼補償,總之要有一個態度。孩子沒有擔當,家裡得有擔當。”丁先生對本刊記者說。

  當夢鴿在2月18日接到第一條交涉此事的短信時,她還在海南三亞。她後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自己給兒子打電話詢問怎麼回事,李某某告訴母親:“只是玩玩而已,給了錢。”夢鴿選擇了完全相信孩子的說法,也沒有對兒子小小年紀就這樣“玩玩”表示多大的異議。她仍然懷著一顆慈母心,在電話裡囑咐兒子:“以後你要注意,這種環境不去,不要上當,也不要喝酒。”
  但此後短信電話仍然不斷。據夢鴿的陳述,對方提出“每家出10萬元,李某某家先出50萬元”將事情私了的要求。她公布了2月19日,也就是報案當天11點02分的一條短信內容:請問你是否李雙江本人,關於你孩子李某某為首的輪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著對所有人負責的態度,最後跟你聯繫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等,都不希望事態發展過大而不受控制!是否低調處理?看你最後態度!“這條短信是我用楊女士的手機幫她發的。”丁先生對本刊記者說,“也一直沒有得到回應。但是報案後李家的司機和我們聯繫了。當時我們剛報完案從警局出來,我和楊女士在一起。我們就說已經報案了,走司法程序吧。”

  這些陌生人的短信和電話,是夢鴿進入這個案件的起點,也是她理解這個案件的起點。她因此堅信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敲詐”,自己的孩子被誘入了一個精心準備的謀財陷阱。她的判斷在一開始也得到一些贊同。李在珂的律所在幾個年輕人被抓後幾小時,就受理了魏氏兄弟家人的委托。夢鴿也在十幾天後和大魏母親一起來他的律所咨詢。他告訴本刊記者:“一開始在公安和檢察院階段,我認為做無罪辯護是最有利的。從當時的情況看,確實存在著酒吧和被害人敲詐勒索的嫌疑,如果快速的調查取證,或許有可能查明真偽。第一次和夢鴿老師見面,我就提出來這個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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