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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點贊《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
http://www.CRNTT.com   2025-12-05 10:03:54


  中評社北京12月5日電/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都是叫‘土豆’,大陸指的是‘馬鈴薯’,台灣指的是‘花生’。因而兩岸開展標準共通合作,統一行業標準、名詞術語等很有必要。”談及對《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即將施行的看法,全國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吳家瑩認為,兩岸標準共通能化歧義為共識,消除隱性壁壘,“這是一件大好事!”

  11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領域大陸首次立法,也是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項創制性立法。

  攜手合作

  此次出台的《條例》鼓勵兩岸攜手開展標準化合作,確立了“台灣地區先進標準在本省採用、本省(福建)先進標準在台灣地區採用、空白領域標準共通研製採用”的機制,明確台灣同胞、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和台灣地區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有關團體在共通標準制定、修訂、實施方面,與本省居民、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享有同等待遇。

  《條例》鼓勵福建省各地區推出促進具有地域特色的兩岸標準共通試點,提出支持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加強標準化交流與合作,共同參與兩岸標準共通試點;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加快推動兩岸職業標準共通,便利台灣同胞來閩創業就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共通標準的推廣應用,推動成果落地實施。在產業政策制定、政府採購、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招標投標等工作中,鼓勵將共通標準作為技術參考。

  《條例》還規定,鼓勵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兩岸各具優勢的領域推動開展兩岸標準共通試點,在標準制定、實施、應用、宣傳,以及標準信息交流、標準技術合作、專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探索創新,充分發揮對台先行先試優勢。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根據本單位實際,將參與共通標準制定、修訂情況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考核的業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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