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魯曉夫沒有拒絕中國
前蘇聯是在1949年成功進行第一次大氣層核爆炸試驗,1954年的試驗只是使武器實用化,對世界的影響遠不如第一次核爆,也很難說會使中國人震驚,因為早在1949年,錢三強在法國就希望居裡實驗室為新中國代為購買核研究器材,這至少說明中國高層早已有了研發核武的意圖。
中蘇同盟的建立,使得中國迅速獲得了工業現代化所必須的軟硬件,從而也使中國打下了軍事工業的基礎。但是在1953年以前,中國希望與蘇聯在核領域的合作一直未能如願,原因是斯大林從國家利益出發,只承諾提供核保護傘,不希望中國掌握核彈技術。
赫魯曉夫當政後,其核政策一如前任,但是,隨著國內外形勢的變化,赫氏為獲中國政府的支持,開始改變對中國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同意提供先進常規武器系統,與中國進行核技術研發並提供有關設備等。
事實上,1955年後前蘇聯政府通過雙邊協定向中國提供原子反應堆技術,實體及其燃料,回旋加速器等核研究必不可少的裝備。至1957年,前蘇聯又通過“國防新技術協定”向中國提供核武器運載工具彈道導彈技術及實體,核武器原料開采,濃縮,製造等一系列相關技術以及設備,並派出龐大的專家隊伍協助實施。
從歷史角度客觀地看,如果沒有前蘇聯在核領域的直接援助,中國不具備在1964年進行大氣層核試驗的可能性,所謂的自力更生,只不過是意識形態下扭曲的歷史而已。(作者:(俄)弗拉基米爾別拉烏斯--退役少將 來源:中國網 王曉夏/編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