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協議突破政治瓶頸的五個要點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2008年以來,兩岸學術界、智庫、媒體和有識之士,已頻頻就和平協定展開不同形式的探討,通過在若干難點問題上預先相互醞釀和討論,以求先期形成交集和定見,為下一步兩岸的正式協商談判夯實基礎。
台灣方面2008年已出現兩個關於和平協定的文本草案。一個是前“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2008年7月參加國台辦海研中心在杭州舉辦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論壇”時提出的《台灣海峽兩岸和平合作協定草案》;另一個是張亞中在香港《中國評論》月刊2008年10月號上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張教授在《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上發表的另一力作《論兩岸統合的路徑》文中還提出:“兩岸統合學會擬邀請包括兩岸在內的海外華人社會相關知識菁英共同座談、討論以期以中華民族之智慧研擬一有關兩岸和平協定之“民族版本”,以確定為兩岸的定位與走向,為未來發展奠定法制面的基礎,俾供兩岸政府參考。”
和平協定的內容為何?是兩岸能否達成協議的重中之重。研擬一個兩岸都能接受的和平協定的“民族版本”,是達成兩岸和平協定,突破兩岸關係政治瓶頸的重要途徑。雖然難度非常之高,但如果雙方能在以下五個方面形成默契,相互配合,則有望共同跨越和平協定的門檻:一是堅持“九二共識”,恪守“一中框架”的原則。二是兩岸平等相待,實行平等的政治互動模式。三是將“主權”與“治權”區別開來,處理好雙方的涉外問題。四是突出兩岸特色,使用機構名稱和人物稱謂要做到內外有別。五是擱置爭議,避繁就簡,避免使用較為敏感或具爭議性的用詞或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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